《報稅祕笈專欄〈13〉》五項報稅常見錯誤 大公開
(2007/05/07 05:00:00 時報資訊)


王信人


 一、台北市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報稅常犯的錯誤有,二人以上 同時申報扶養同一扶養親屬,虛報扶養親屬。


  報稅不小心出錯日後會被補稅甚至加罰鍰,很麻煩,最好能報清楚 。


  二、國稅局表示,常出現的錯誤有,夫妻因分居無法合併申報綜合 所得稅,忘了在申報書內註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分居 」,如果另一方沒有辦理申報,稽徵機關會補稅並處罰。


  三、列報扶養大陸親屬時,每一年都要經過海基會的驗證,而非只 有第一年才需要驗證。


  四、很多人因為沒有扣繳憑單而漏報資料,例如,有出售房屋的財 產交易所得、出租財產的租賃所得、貸款給他人的抵押利息、佣金收 入、土地徵收補償費、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利息所得等,忘了列報。


 還有些人忘了申報扶養親屬的所得,特別是已退休父母或在學子女的 所得等。


  五、把本人的教育費用也列報扣除額,但其實只有子女讀大學、五 專的四年級以上才能申報;還有人將竊盜損失誤以災害損失列舉扣除 ;誤將上市公司股利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等,都會被補稅加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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