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行李遺失、燒毀 三理賠管道公開 (2007/08/22 09:00:00 時報資訊)
 











 












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華航飛機燒毀,乘客行李也付之一炬,當初在國內有刷卡、有自己 跟產險、壽險公司買旅遊綜合險的旅客,現在可以用力刷卡、用力買 ,只要是日常必須用品,消費額度在保險理賠金額內,都可以申請理 賠,最高額度可達三萬元。


  行李遺失、燒毀,可以拿到三種理賠金,一、是航空公司,二、是 信用卡刷卡送的旅遊不便險,三、是自己出國前買的旅遊綜合險,不 過這三個理賠互斥,以實支實付的方式申請,航空公司沒賠足額的部 分,由信用卡、旅遊綜合險理賠。


  台灣目前在行李遺失的賠償機制主要是依據「華沙公約」,以重量 論賠償金額,一公斤二十美元為上限,經濟艙行李限額為每人美金四 百元,若旅行好幾天,要買的換洗衣物、日常用品很多,這樣的理賠 金額根本不夠用。


  不過,發卡銀行表示,當初若有用信用卡刷團費的旅客,信用卡內 含的旅遊不便險,就可以賠償航空公司不足的部分。


  泰安產險說,出國前,如果還有買旅遊綜合險附加旅遊不便險的旅 客,額度也可以相加、一起使用。


  一般來說,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包含行李遺失及延誤,根據卡別等級 不同,理賠七千至一萬元,而自己買的旅遊綜合險,依照險種、等級 不同,行李遺失最高有兩萬元的理賠金,兩者相加,最高可以賠到三 萬元。


  旅遊不便險顧名思義,是賠償旅行中的不便,如果持卡人刷卡買名 牌包、買鑽石等奢侈品,產險公司會依照持卡人日常的消費習慣,做 理賠評估,若發現持卡人是惡意消費,可能不會理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