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行李遺失、燒毀 三理賠管道公開 (2007/08/22 09:00:00 時報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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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華航飛機燒毀,乘客行李也付之一炬,當初在國內有刷卡、有自己 跟產險、壽險公司買旅遊綜合險的旅客,現在可以用力刷卡、用力買 ,只要是日常必須用品,消費額度在保險理賠金額內,都可以申請理 賠,最高額度可達三萬元。
行李遺失、燒毀,可以拿到三種理賠金,一、是航空公司,二、是 信用卡刷卡送的旅遊不便險,三、是自己出國前買的旅遊綜合險,不 過這三個理賠互斥,以實支實付的方式申請,航空公司沒賠足額的部 分,由信用卡、旅遊綜合險理賠。
台灣目前在行李遺失的賠償機制主要是依據「華沙公約」,以重量 論賠償金額,一公斤二十美元為上限,經濟艙行李限額為每人美金四 百元,若旅行好幾天,要買的換洗衣物、日常用品很多,這樣的理賠 金額根本不夠用。
不過,發卡銀行表示,當初若有用信用卡刷團費的旅客,信用卡內 含的旅遊不便險,就可以賠償航空公司不足的部分。
泰安產險說,出國前,如果還有買旅遊綜合險附加旅遊不便險的旅 客,額度也可以相加、一起使用。
一般來說,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包含行李遺失及延誤,根據卡別等級 不同,理賠七千至一萬元,而自己買的旅遊綜合險,依照險種、等級 不同,行李遺失最高有兩萬元的理賠金,兩者相加,最高可以賠到三 萬元。
旅遊不便險顧名思義,是賠償旅行中的不便,如果持卡人刷卡買名 牌包、買鑽石等奢侈品,產險公司會依照持卡人日常的消費習慣,做 理賠評估,若發現持卡人是惡意消費,可能不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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