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和節稅系列8》保險給付課遺產稅 標準大揭密 (2007/08/14 09:00:00 時報資訊)
 











 












三通稅務顧問總經理邱正弘口述,李國煌整理


 這些年來,接續發生很多保險給付、國稅局要課遺產稅的案子,法 院審理後,最終判決,民眾拿到的保險給付,要列入遺產課稅,廣受 注目。


  保險給付為何會被課遺產稅、標準在那裡?綜合各個被課遺產稅的 案子,就會發現,這些人士有多項共同特色,年紀大、錢多多、保額 高、身家豐厚、有生病,都是重點課稅查核對象。


  法院認定要不要課稅,完全看民眾的身家、投保動機、目的,法官 會從四大細項著手,判斷保險給付的錢,到底要不要課遺產稅。


  一、投保目的。


  核保時,投保大額保險的人,都有填高額保單報告書,通常,保額 一千五百萬以上的人都要填這分報告書。


  投保目的這一欄會問,為何買保險,有的人直接填節稅,一下就被 抓到,如果填寫為了保障,法官會持續查下去。


  二、被保險人的資產。


  大額保險報告書裡頭,被保險人還要填身家財產,有多少房子、收 入。


  如果名下有三、五戶房子,存款多多,法官會認為,這麼有錢的人 ,還需要投保嗎,而且,還買那麼大額的保單。


  保險的功能是,人往生以後,利用保險給付,保障家人的經濟生活 。


  如果被保險人經濟豐厚,一點問題都沒有,這種情況下,法官會認 為,被保險人買保險是為了避稅,想要避掉遺產稅、多留財產給子孫 ,而不是要保障子孫的經濟生活。


  三、遺產多寡。


  如果民眾在投保目的欄,填寫為了保障,填上去的財產數額也不多 ,法官就會實地查核,到底被保險人身後留下多少遺產,一般而言, 只要超過二千萬元,保險給付就可能被列入遺產課稅。


  四、買保單的年齡、時間。


  在被課稅的實際案例中,很多的是七、八十歲的民眾,法官會認為 ,都一大把年紀了、家產豐厚,怎麼還買那麼大的保額。


  最年輕的案例例如,被保險人五十五歲,買了保單以後,經過七年 往生,法官去調病歷時發現,這位人士在投保時就有癌症了,法官推 估,當時買保單的動機,是為了避稅。


  其實,保險不能用來節遺產稅,不管買一般投資型保單、年金險, 只要是有錢人、大戶人家,稅官認為買保單的意圖、動機,不是為了 保障家人經濟生活,而是為了避遺產稅,就會被課稅。


  至於一般老百姓一點都不用擔心,身後遺產不到二千萬元的小戶, 稅官根本不會花時間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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