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稅 中元祭捐獻人補稅 (2007/08/17 09:00:00 時報資訊)
 











 












張謙俊/基隆報導


 中元祭各姓氏宗親會發動募款,籌措經費製作美倫美奐的遊行花車 ,以公司行號名義開立捐獻支票,不能當作負責人綜所稅列舉扣除額 ,信義稽徵所日前就查獲類似案件,納稅人不得不補稅。


  一年一度的雞籠中元祭,活動最高潮就是農曆十四日當晚的放水燈 遊行,基隆市宗親會經常會向外界募款,製作最具看頭花車。


  北區國稅局信義稽徵所提醒民眾捐獻時要注意小細節,以免捐獻卻 不能抵稅,吃虧還是自己。國稅局提醒民眾,民眾如主張屬私人捐助 行為,應舉證由私人帳戶或支票給付的事實,以免被國稅局查獲剔除 補稅。


  一位巿信義區某宗親會會員,以自家設立的企業社支票捐款100萬 元,宗親會開立捐款收據100萬元給會員,這位會員將這筆捐獻當作 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信義稽徵根據檢附資料,以非個人捐贈 為由,剔除這筆捐獻,依法要補稅15萬元。


  這位納稅人相當不服,聲稱獨資商號的支票,並非只有商業往來才 使用,自己私人的支用,也是用這個帳戶支票給付。


  信義所表示,10萬元以上的捐贈案件,為國稅局列為捐贈查核的重 點,一般現金捐贈案件都會查核資金給付流程,這名納稅以企業社名 義的支票給付捐款,無法明確佐證屬個人捐款,因此這筆捐款只准列 為企業社的捐贈費用,作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減項,不能當作個人綜 合稅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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