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初次暴力 別讓愛情衝昏頭


中廣 更新日期:2008/08/08 09:35



「正視初次暴力 別讓愛情衝昏頭」(黃悅嬌報導)



近來傳出多起情殺案件,加害人手法之殘酷,令人心驚。



中央警察大學教務長黃富源指出,部份心理學家認為,用情愈深者,一旦情海生波,採取的暴力行為做為解決之道的可能性相對提高,隨著感情的累加,暴力程度也會嚴重,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即變調成「愛之深,打得兇」。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與Yahoo奇摩新聞網站進行一項萬人網路民調結果,四成四的網友表示,曾遭遇親密關係的暴力問題,多數人也都同意不管是精神的或肢體傷害,甚至對伴侶的行蹤掌控、社交限制等等,都會讓人覺得是暴力威脅。調查結果指出,第一次碰到情人的暴力威脅時,最多人希望跟對方溝通試圖改變對方,其次是認真思考要跟對方談分手,再來則是向第三人如親友請求協助,或者採取冷處理等方式因應,但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賴芳玉指出,實際處理情況與個人主觀認知卻有相當落差,像很多網友心裡想要分手,卻不敢開口,反而採取逃避方式「冷處理」。



黃富源表示,我們的愛情教育或人際交往教育尚待加強,很多情侶對於交往過程存有太多羅曼蒂克幻想,過於美化情人,一旦初次暴力發生,往往感到訝異不已,並以為愛情的力量可以改變對方,但最後都會期待落空。



網路民調結果也顯示,遭到愛人暴力對待,並經過以上幾種方式處理後,有二成三網友成功終止愛人的暴力;有四成四的人已經與對方分手,不再往來,但仍有三成八的網友仍面臨暴力的折磨。箇中原因,可能是處理方式無效,或難以啟齒,或憂心自己或家人遭到報復而隱忍不發。



資深藝人陳淑芳一九八0年與澳洲華僑結婚,婚後定居澳洲的生活,先生將她的證件護照藏起來,形同軟禁,交友外出被嚴格管控,讓她急著逃回國內。



陳淑芳躲避前夫三年後,對方有一天來電表示將要再婚,此後音訊全無,她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但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直到最近辦妥離婚手續才正式終止。



當親密愛人變成了恐怖份子,手段多半十分極端,黃富源指出,初次暴力發生原因複雜,有遠因與近因,遠因包括人格特質、心理因素,近因則指觸發要件,受害者常常只看到近因,以為只要解決眼前挫折,兩人關係即可正常發展,但導致暴力發生的根本原因,絕非當事人所能獨力解決。因此,專家建議,一旦發生親密暴力事件,無論是立即的處理與長期的防治,兩造當事人,應尋求專家或專業團體的介入與協助才能遠離危險,自在地談情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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