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吧,男孩!電子報:媽!我們一見鍾情
 
一個都會長大的大三男生用短短九天環島一周,完成夢想,遠遠少於計劃中的天數;但更多、更重要的收穫,是旅途中大家真心搏感情,讓涉世未深的他,初探了台灣各個階層的生活概況,飽嚐了台灣人的善良和熱情,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的互信依然存在。(本電子報內容摘錄自《流浪吧,男孩!》,遠流出版)
 


流浪吧,男孩!    
 
 
媽!我們一見鍾情


晚上,sherry搭客運回新竹,明天要繼續工作了……


吳姐姐錚蓉說可以帶我回去家裡住一個晚上。我心想:「這不是流浪吧?這種流浪也太享受了吧!」於是我們又從台中往南開,回到彰化和美鎮,錚蓉姐姐和sherry的老家。


高速公路上,錚蓉姐姐手機響了。錚蓉看了電話號碼,猶豫了一下,才接起來:「喂~嗯,我就是,請問你是誰?」


電話另一端的聲音很大,連我都聽得到:「妳猜呀?」
「我怎麼會猜得到呢?你直接說啦!」
「喔~~我是你媽媽介紹的那個男生!」


是個男生,一個日文老師,錚蓉媽媽介紹給她認識的。


聽起來兩個人好像聊得很愉快,可是錚蓉卻不斷對我作表情示意什麼,一副不太想繼續聊下去的樣子。


掛掉電話,錚蓉便跟我說:「因為我爸媽都在學校裡工作,而我自己也是小學老師,所以爸媽都希望我可以交一個當老師的男朋友,這樣子他們才覺得門當戶對吧!可是我並不這麼想,我以前交的男朋友他們都不喜歡。」


雖然很同情她的處境,可是我因為突然靈光一閃,還是忍不住笑了出來:「哈哈~要不等一下回去,我冒充妳帶回來的男朋友。妳到家的時候,就跟妳媽說:『我在鹿港撿到一個流浪漢,長得也還不錯,但是沒什麼錢,可是我們兩個一見鍾情,我真的很愛他,不知道妳可不可以讓我們在一起?』看看妳媽會怎樣?」錚蓉一聽就很high,覺得這個點子很好玩。我也很期待看到吳媽媽的反應。


到了她家,已經晚上10點多了。錚蓉的父母已經睡了,但她竟然還是迫不及待跑進他們的房間,把我剛剛說的話一字不漏地講了一遍,還說那個流浪漢就在外面,要不要出來看看。


吳媽媽真的套了一件外衣走了出來。我很禮貌的說:「吳媽媽好,我是俞子維,今天流浪到鹿港,妳女兒很好心的收留我。」


只看到吳媽媽的眼神顯得呆滯,好像不確定是不是在做夢,久久開口說:「真的假的……哼~你們年輕人的事……我不想管了!」


我跟錚蓉當場大笑了出來,吳媽媽見狀:「你們兩個是童軍夥伴厚~不要騙我啦!」


錚蓉還想繼續圓謊:「沒有喔~真的是,這真的是我剛在鹿港撿到的流浪漢!」
吳媽媽這時睡意全消:「啊~不要騙我了啦~好啦好啦~你們用一用就去睡覺吧!弟弟的房間喔!」


挖~吳媽媽真是薑是老的辣!我演技這麼好都騙不到她……哈哈~


洗完澡出來發現,原來錚蓉還有一個妹妹,剛剛在房間裡面和男朋友講電話,知道有這麼一個流浪漢來投宿,好不興奮,跑出來一探究竟,而且還拿了好多娃娃,說要給我,拿去送給一路上幫助我的人。點子真不錯,但是行李真的是愈來愈重了,只好謝絕,可是其中一個娃娃還是讓我眼睛為之一亮,是魯夫!


真的好睏。走進吳家小弟房間,躺下去,還要習慣一下枕頭的味道。真的累了,可是又很怕進入夢鄉,害怕失去這美好又幸運的一天。


流浪時,如果有好心人收留你,住到家裡,一定要把握機會,處理個人生理與衛生方面的事情,如:上大號,洗衣服。然後記得一定要幫忙做家事,有所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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