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 不必全部留給孩子
時報資訊 (2007-08-07)
【李國煌/台北報導】
中年爸爸規畫退休生活,有房子、吃房子,不用全部給孩子,換個念頭想一想,處境三明治、年歲五年級的三五牌老爸,經濟壓力就不會那麼大。
年歲到了四、五十歲,中年階段的爸爸,大多有一戶自住的房子,不過,想到以後的退休生活,有時不免迷惑,錢從那裡來?金融界人士說,其實,有房子、吃房子,不用全部給孩子。
金融界人士說,東方社會裡,有房子、有孩子的家庭,爸爸都會想著,將來把房子留給孩子,自己辛苦打拼、另外多存一些錢,準備退休時候用,有一天自己和老伴走了,房子由孩子繼承。
其實,房子本身就是一項資產,荷銀人員說,退休人士真的沒有足夠的錢,支應退休生活,可以考慮把房子押給銀行,變現拿錢出來用。土銀人員說,以台北市的房子而言,一戶從八、九百萬,到一、二千萬,利用房貸變現,不用售屋,也可以籌措一筆錢,退休使用。
等到自己走了、老伴離開了,房子、房貸一起留給小孩,這種處理方式,和生前幫孩子出頭期款買房子,再由孩子繳納房屋貸款,意思相近。
例如,房子價值一千萬,自己和老伴利用房貸取得資金,退休以後吃掉七百萬,以後,留下七百萬房貸債務、以及千萬元的房子給孩子。
另外,很多人想到退休這件事,都會想說,儲備一大筆錢,例如,二、三千萬放在銀行、在擺在固定收益商品,靠利息收入生活。一旦自己老了、往生了,這些錢統統會變成遺產。
兆豐銀人員說,其實人老了,吃光老本也無妨,不一定要留錢給孩子,退休以後,手頭上有個一千萬元,委託銀行做好穩健的資產配置、一年賺五%,每個月從這筆資產中拿出六、七萬元花用,這樣可以提領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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