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命名有規矩
更新日期:2011/08/13 05:30
(張士達)
中國時報【(張士達)】
■天文學家或天文愛好者觀測到小行星,被國際機構確認是新的後,將獲得「暫定編號」,隨後至少4次回歸中被觀測到,且運行軌道被精確確定後,就可獲得「永久編號」,行星名字則照慣例,由發現者在發現10年內命名。
發現者雖有命名權,但也有規矩,例如政治家、軍事人物或政治、軍事事件,得在逝世後或發生100年後才能命名。
命名一經成立,便成為該天體的永久星名,列入每年出版的《小行星星曆表》永載史冊,是少數人才能擁有的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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