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地上權住宅使用期限長短影響貸款


中廣 更新日期:2009/08/14 15:35


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地上權的住宅,近來又成為房市討論的焦點。房仲業者指出,雖然這類住宅的房價比起有土地所有權的住宅價格要來得低,不過,在決定購買前,民眾還是要先瞭解地上權的使用期限有多久,以及每年要繳交多少地租等資訊,然後再考慮購買後是否能從中獲得投資收益。(陳鳳如報導)


位在台北火車站旁的一棟捷運共構建築,近日內即將啟用,由於地面一、二層供客運總站使用,上層的樓層,則是由建商以「地上權住宅」方式出售。


對於這類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地上權的住宅,房仲業者表示,購買者大多買來投資、出租者為多,也因為沒有土地所有權,因此房價相對於周邊有土地所有權的房價,要來得低。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要購買這類地上權住宅,首先要注意地上權的使用期限有多長,因為這會影響銀行貸款的意願。


「比如說他可能是五十年的租約,那因為現在房貸其實大部分是在二十年到三十年左右,所以有些銀行他針對租期比較長的地上權物件,他還是會願意作貸款,但如果他的租期越接近,那銀行可能就不願意貸款。」


此外,徐佳馨也表示,地上權住宅和周邊有土地所有權的住宅房價,最好差距在兩成以上,才比較有投資的價值,同時,購買者每年還要繳交公告地價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十左右的地租給土地所有人,這些都要算在購屋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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