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失 地政司:應辦理土地滅失手續


中廣 更新日期:2009/08/13 09:05


莫拉克颱風超大豪雨,南台灣山河變色。


內政部地政司指出,私有土地若因土石流沖刷導致界址不清,可申請地籍重測,但若整個土地全遭掏空流失,應辦理土地滅失手續,避免持續遭課稅,權益受損。(黃悅嬌報導)


南台灣洪水泥流肆虐,許多民眾家園遭無情摧毀,慘的是有的不僅屋倒泡水,甚至連地基都流失。地政司官員指出,私人土地如果遭掏空、坍落,依法必須辦理土地滅失手續,維護地籍資料完整性外,也是避免地政機關繼續課徵土地稅等,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


至於土地界址若因泥流沖刷不清,則可申請重新鑑界,避免爭議。


官員表示,九二一大地震災後,由於地形地貌改變,也有許多類似土地滅失狀況發生。


重大天災過後,地政司主要協助受災戶辦理地籍重測、土地滅失、繼承等手續,此外,因應許多民眾的權利書狀因存放家中而毀損,地政司也將從寬辦理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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