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給付新制 預估最多一成 (2007/10/01 09:00:00 時報資訊)
 











 












彭禎伶


 針對開辦保險金選擇權或信託,保險業者表示,開放就是好事,未 來有希望再衍生出許多新商品,但現階段必須先釐清「保險金分期或 遞延的利息計算」,保險公司可否提供較高的利息,是否會涉及從事 存款業務等疑義,保險業分析,初期商品可能很單純,對消費者不見 得有吸引力。


  初步研判,以國人落袋為安的心理,選擇一次領取的保戶比例仍會 佔多數,採用分期或遞延給付的保戶,至多一成。


  業者表示,在國外保險金選擇權花樣十分多,主要由於國外保險給 付要課稅,保險金遞延給付或分期給付,可有遞延課稅的效果,國外 也有商品是將保險金連結到基金,再每年以基金單位來給付給保戶, 基金市值漲時,保戶的分期給付金也隨之增加,等於是將保險金再次 利用。


  另外英國也有壽險公司是讓保戶選擇滿期後的保險金,依一定利率 繼續滾動,或是直接領走,滿期時遇到低利率時期,不少保戶選擇用 當年約定的高利率繼續滾動,最後造成保險公司財務重大負擔。


  業者評估,國內初期可能也只是簡單的讓保戶選擇分期給付、遞延 給付及一次領走等觀念,利率增值空間可能不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專案開發ㄚ清 的頭像
    專案開發ㄚ清

    ㄚ清房地產物業專業整合服務網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