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專任委託的十大好處


文章引用自:


http://www.buyhouse.com.tw/bbs/555.html


 


關於專任委託的十大好處
個人堤供意見給您做參考:


1.專任委託(專任專責),不動產買賣過程之中如有任何狀況可以找人負責,安心又安全.只有沒有制度的房屋公司才不跟客戶簽立專任委託,因為不用負責任.


2.沒有專任委託將沒有人會專心認真負責任的幫客戶賣、把案子丟在一邊…將造成房子賣不掉.


3.沒有專任委託將無法大量統一價格的廣告曝光,延誤售屋機會,專任委託不管任何通路就是一個價.


4.因為變數太大,有投資風險,將無法提供大量的廣告行銷通路的服務。(任何仲介公司都不會這麼做)


5.沒有專任委託...房屋(鑰匙)交給很多家參差不齊的房屋仲介業者,讓素質無法掌握的經紀人員進你家,生活品質,生命財產,個人隱私無保障…亂、亂、亂.



6.沒有專任委託簽一般委託,多家賣廣告價格不一,大家都在比價錢,殺價、影響屋主權益,也會造成買方的不信任,訂金不知道要付給誰,導致影響售屋時機.


7.沒有專任委託,物件流通有限,只有經紀人員自己偷偷在賣,通路受到限制,錯失成交機會.(團隊組織的力量)


8.只有專任委託...專賣才會有好服務品質,請問世上所有的高級名牌商品,是不是都擺在專賣店,專櫃...只有低價商品到處都在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