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人生》權利與義務



時報資訊

( 2008/02/05 09:00 時報資訊 )




戴勝益(王品集團董事長)




當初買現在所住的房子,知道此屋有「環境清幽、前院、雙車庫、 房價不貴、管理完善」等優點,但也知悉它「坐落在郊區的不便、門 口經過一條長巷、圍牆外有一基地台對準家門口、附近生活機能很差 」等等的缺點。




但在綜合評估各方優劣後,還是把它買下來,因為我認知,「不可 能只享受優點,而不接受缺點」,除非我有2億元,在信義計畫區買 一棟豪宅,但是我沒有這種雄厚的本錢,所以在評估各方條件後,選 擇住在這裡,而且一住就是多年,倒也安居樂業。




這就是「包裹表決」的義意。就是「要享受好處,也必須承擔壞處 」,天下絕無只享權利、不盡義務的道理。




婚姻也是一樣,我們對對方的優缺點都需要「全盤接受」,婚姻之 所以能夠維繫,就是我們皆有享受的時刻,也都有容忍的認知。




工作環境亦然,「薪資福利、學習成長、安全保障、生涯規畫」等 是優點,「用心、忍耐、犧牲、付出」則是必須付出的代價;「權利 義務」有如火車之雙軌,任何人都無法擇一單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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