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購屋,男、女選擇條件大不同!根據中信房屋對二十五至三十歲、有共同購屋想法的未婚情侶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選購「愛的小屋」時,九成五年輕男子最關心房價多寡,逾九成女性最注重交通便利性以及環境。
房仲業表示,近年情侶相邀購屋作為愛的保證比例有逐年增加趨勢。中信房屋以情人節為主題,針對有共同購屋想法的未婚情侶進行問卷調查,瞭解男、女選屋條件差異。
調查發現,女性受訪者最注重交通機能與周遭環境,分別高達九成五與九成;男性受訪者九成五關心房屋價格,自備款亦是關注重點,占八○%。
有趣的是,雖然在情人節愈來愈多情侶以共同購屋表明愛意,但調查顯示,多數男女在濃情密意時,仍不忘務實地保護自身權益,多希望將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女性約八成三、男性是七成,有些男性甚至建議依出資比例作為持分依據。
情人聯合購屋雖不是壞事,但若未來分手,將引發許多紛爭。住商不動產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指出,情人分手後對簿公堂時有所聞,最常見是一方要賣,一方不願賣。
吳光華提醒,有意願共同購屋的情侶須注意,房子要賣時,一定要全部共同持有人同意,因此情侶要共同購屋當作愛的保證前要三思。吳光華說,還有許多問題必須先講清楚,如貸款、房屋物件共有持分及未來售出方式等,以免分手時還要為「世俗瑣事」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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