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額不等於高理賠金 (2007/09/25 09:00:00 時報資訊)
 











 












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商家常拿產品責任險當噱頭、廣告,上面多半都寫投保金額有一千 萬、二千萬、甚至三千萬,看似保額很高、很嚇人,但真正出事,消 費者不可能拿到那麼高的理賠金,這些保額代表意義,是指商家在保 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


  泰安產險說,一張產品責任險保單通常含有數個保險金額,例如每 一個人身體損傷或死亡、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每一事故財物損害及 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等。


  換言之,國泰產險解釋,雖然保到一千萬的產品責任險,但每個人 身體損傷或死亡,可能只有保一百萬元,每一事故的理賠金,只有保 四百萬,也就是說若有四十個人吃了同種食品而中毒,這四十個人依 傷害情節輕重不同,申請理賠金。


  但保險額度是到一千萬,每一事故最高只賠四百萬,剩下六百萬呢 ?泰安產險說剩下額度是留待業者在保險契約內剩餘的時間使用,不 過一般正常業者多半不會在契約時間內出險數次,而且有出險紀錄的 業者,隔年保費也會變貴。


  產品責任險保額上限在哪?國泰產險說,坊間常見的保額多在一千 萬至三千萬間,不過保額多半沒有限制,只要業者出得起保費、產險 公司評估也沒問題,保額就可以往上調升,如果是台灣製造、專門出 口外銷的商品也有投保到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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