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20萬以下 免遺產稅證明 


(2007/09/19 09:00:00 時報資訊)


 











 












楊穆郁/台北報導


 許多老百姓對稅法不了解,連金融機構也如此,造成常有人在親人 往生時,前往銀行、信合社、農會信用部、郵局領取存款時,遭到嚴 格把關,擔心有遺漏遺產稅的情形,而不輕易讓別人幫往生者提領款 項。


  惟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的存款餘額如果低於二十萬元,則可免檢 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


  北市國稅局特別強調,雖然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均必須按規定申 報遺產稅,但存款餘額在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者,繼承人於提領該項 存款時,可免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 書;除了請繼承人注意此規定,同時也籲請各金融機構協助繼承人辦 理小額存款遺產之繼承事宜。


  北市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雖然被繼承人遺留存款餘額在新台幣 二十萬元以下之存款遺產,得在遺產稅申報完納之前先行辦理提領, 但仍應依規定併同被繼承人所遺其他財產,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 申報遺產稅,以免短漏報遺產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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