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知識+ 節稅之不動產節稅簡表



 






























項 目



 優 惠 內 容



  地 稅 



1.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0.2%
2.
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土地如工業用地其優惠稅率1%


3.公共設施保留地:
 a.仍然為建築使用稅率為0.6%

 b.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0.2%
 c.未做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1.住家用以1.38%課徵
2.
房屋現值十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3.
購買國民住宅者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契



1.利用自地自建、購買政府興建或獎勵民間興建國宅可免契稅。
2.
以交換移轉代替買賣移轉。
3.
不動產繼承可免契稅。
4.
標購法拍屋
5.
以公證代替監證



財產交易所得稅



扣抵高、低評價現值間之差額。



 土地增值稅 



 1.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             


2.自用住宅、自營工廠用地、自耕之農業用地申請退稅。



 以公證代監證



 公證費依課稅現值課徵0.1%,監證費則為1%



  遺



1.逐年贈與降低遺產累進稅額,減低稅負。       
2.
以不動產代替現金。
3.
以股權代替產權移轉。
4.
以逐年多次贈與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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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