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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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兩種人,一種人總是等著別人准許他們做自己想做的事,另一種人則是發許可證給自己。

 

機會就好像散落地上的金塊,等著有心人把它們撿起來。

出處:婷娜•希莉格(Tina Seelig)~史丹佛科技創業計畫(STVP)執行長

總裁學苑網站:
http://www.ceolearning.org/





專家專欄 







教導力:探索問題的3F原則


作者:何文堂/總裁學苑專欄作家

高科技業的生產主管問道:「教導時要如何有效地讓受教導者能夠認同問題所在?」

在事實探討(Reality Checking)的階段就最難的就是如何讓受教導者願意投入參與探討和認知問題存在,要達到這個目標最佳的方式就是舉出事實、事件,將問題點呈現在面前讓受教導者無法否認與推拖。

 

所以教練在教導前必須先花些時間做功課,設法收集一些相關事實資訊,必要時可以做事前查證。

 

教練心中要謹記在探索問題時不要只憑個人的主觀看法,而是要列舉出客觀的事實。

在探討問題時可以用下列的3F原則:

Fact 舉出事實例證

Fact的意思是事實也是論據、證據。

 

在教導中不論是績效問題、行為紀律的導正,或是職能發展,要促使受教導者認知到這些議題對他的意義,就需要有明確的事實或是例證來做說明和佐證,儘量不要只是教練個人主觀的看法,要有客觀的事實作基礎。

 

例如:「Tom這個星期開晨會你已遲到3次。」

 

比「Tom這最近上班的紀律很差。」更具說服力。

 

「前天的晨會中,我發現當品管部門反應你的部門有品質問題時,你好像有不同的看法?」這樣的事實描述就能引導受教導者進入事實探索的情境中。

在導引Fact的討論時,教練可選擇以發問方式來讓受教導者去說出問題點,「Tom,A產品的研發專案進度如何?」

 

亦可由教練直接說出,「Tom,A產品的研發案依專案進度上個月底就該結案,可是至今尚未結案,為什麼?」

 

不論是那一種方式,教練都要能掌握事實。

Feature 強調事件或行為的要點

點出這些行為中的要點,讓受教導者可以立刻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差異性、重要性,以引發進一步的討論,這要點可能是與他平日的作為有差異、與團隊成員認知有所不同、或是與組織規範有違背之處,要凸顯出這些差異和特別的行為或作為以及會對他個人或組織的影響,在教導中教練如果沒有再說出或點出這些影響內容,那受教導者可能就會將教導視為教練只是在說一說、唸一唸而己。

 

「Tom,你開晨會時遲到,讓大家都要暫停討論等你就位,影響到開會的效率!」、「Tom,你是部門主管原本應該以身作則做為成員的典範,但你卻在開會時姍姍來遲,以後要如何去要求成員開會要準時!」

 

這樣的描述相信就容易促使Tom願意做進一步的討論。

Feeling 釐清是感覺或是事實

接著要讓受教導者分辨出是感覺還是事實。很多時候人容易將自己的感覺當作是事實,因而自我限制沒有採取行動,這個時候教練必須跟進提問來釐清和確認,找出事實而不是感覺。

 

Tom說:「與xx部門溝通根本沒用,他們不會改的啦。」

 

教練問:「Tom,你什麼時候曾經就這件事和xx部門溝通?你如何與他們溝通的?」;

 

Tom說:「改不改又沒什麼差,反正副理對我的印象一直不好!」

 

教練問:「Tom,你從那裡知道,這件事改了之後副理也不會認同?」

 

協助受教導者認清是自己的感覺還是事實,才能讓他重新去檢視自己的行為或作為,願意繼續去探索事實真相。

有了這3F原則的輔助可以教練在教導中有效的去定義問題,幫助受教導者能夠認知和認同問題所在。(本文原刊登於總裁學苑。您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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