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分歧 容積移轉待檢討
〔記者陳品竹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因為無錢徵收公設用地,以容積移轉鼓勵建商購買公設計畫用地,從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以來,雖然讓建商叫好,卻也被民眾批評破壞市容景觀,都發局表示,已就這部份進行檢討。
台中市政府為了讓土地被劃為公共設施(如公園、道路等),卻未被徵收的地主也拿到部份費用,特別鼓勵建商去買這些未被徵收的土地來換取容積移轉,創造政府公庫不必支付徵收費,土地被劃為公設卻多年未拿到徵收費的地主可以拿到錢,建商也可因容積移轉而增加建案經濟效益三贏的局面。
雖然對容積移轉的建案,都發局有至少一百平方公尺的最小面積限制,以保障整個居家品質,但突然「長高」樓層,卻也讓民眾批評破壞天際線、破壞市容,尤其有些地區綠地、教育資源及停車空間不足,因為容積移轉,大樓加高,住戶增加,原本不足的公共資源就更顯不足。
都發局局長黃崇典指出,容積移轉正反兩面意見都有,目前正就此做檢討,希望找到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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