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1.1房屋土地 風水命理 仲介資訊 轉貼 (188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白花30萬 法拍屋1/8是馬路


TVBS 更新日期:2009/06/14 18:53 黃茂松








法拍屋買到手,竟然有1/8已經變馬路。


南投一位蕭先生,花2百多萬買49坪法拍屋,交屋卻發現其中6坪是道路,根本不能隨意使用,原來前屋主早就把這6坪地賣給對面寺廟,當成道路拓寬用地,但沒辦土地變更,法拍時才會把馬路一起賣出去。



蕭先生買的法拍屋,竟然有一部分早已是公用道路,這塊區域就是地籍圖上標出的斜線區,位在南投市八卦路,按照當初法拍資料,總坪數49坪,但實際丈量,其中6坪都是馬路,佔總面積的1/8。法拍屋屋主蕭先生:「土地的經界,它的末端就是在道路這個地方,拍賣公告沒有顯示出來,土地當中有部分已經變成道路,引發權益受損情形。」


法拍價1坪5萬,蕭先生沒辦法用的這6坪,白花30萬元。鄰居說,9年前對面這間廟不願讓新路通過廟前廣場,向法拍屋的原屋主買了6坪地,希望馬路改道,才會發生這場法拍烏龍。法拍屋對面寺廟人員:「我們道路拓寬那一段,土地沒有登記我們名下,只有給(屋主)錢而已啦。」


賣地卻沒辦土地變更,因此已經賣給廟方的6坪地,也跟著法拍出去;蕭先生告上法院獲判勝訴,原屋主賣地所得32萬元,必須全部賠給他。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房仲:高房價年代 25坪以下小宅需求漸穩定


更新日期:2009/06/12 07:35


在高房價的年代,有房仲業者發現,不少都會單身男女選擇購買二十五坪以下的小宅,特別是在台北縣市的高房價地段,這樣的物件特別受到歡迎。


房仲業者認為,小宅除了能滿足生活的基本空間,因為低總價,也讓資金運用的靈活度更高,如果買的位置夠好,小宅的增值空間比起其他大坪數的物件也不遑多讓。(陳鳳如報導)


我國未婚率逐年攀升,加上房價高漲,有房仲業者統計發現,全國二十五坪以下的小宅購買比例從2007年上半年的百分之十八點六,逐漸成長,到2009年上半年已經接近百分之二十。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有越來越多的單身族認為,一個人不需要用到太大的空間,而購買二十五坪以下的小宅除了能滿足生活的基本空間,總價低也讓小宅受歡迎。


「現在房價是比較高,小宅總價較低,對於一般可能經濟能力有限的購屋人來說,買小宅、負擔沒這麼重,最近銀行對於小宅其實是比較放寬的,在銀行貸款比較好貸的情況下,這些小宅的銷售率也會比較好。」


徐佳馨也表示,景氣逐漸回溫,讓銀行原先不太願意承作的小套房重現生機,一般來說,如果套房的地段好、應該能獲得銀行六成以上的貸款,加上許多父母疼愛子女,寧願出一筆頭期款讓單身的孩子繳房貸同時存錢置產,也讓低總價、小坪數的產品持續加溫。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速都市更新 政府將辦選商投資中廣 更新日期:2009/06/10 23:35


經建會指出,台灣老舊的建築有一百七十五萬戶,為了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未來政府將為已經完成先期規劃和前置作業的主都市更新案,積極辦理選商投資,並且協助籌措財源;另外,為了照顧都市弱勢族群,經建會也表示,政府打算參考921震災更新重建經驗,建立住戶自力更新推動機制,也就是研議在都市再生計畫中,提供一定比例的中低所得住宅,照顧都市中弱勢族群住的權益。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縣府、農會:不變更地目 無法經營旅館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11 04:09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針對羅山露營區歸還花蓮縣府、並將借給富里鄉農會設置有機教育園區,花蓮縣教育處及富里鄉農會都強調,未來不會變更土地地目,也就無法經營旅館或民宿,絕對不會與羅山村民爭利。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說,目前羅山露營區內有國有地,也有縣有地,縱管處已投入許多資金建設露營區,相關交還花蓮縣政府的程序,並非一蹴可幾。



富里鄉農會方面也強調,設置有機教育園區的構想,是為了將本縣市或外縣市國中小校外教學帶進羅山,讓更多人了解羅山有機村推動多年的成果,讓有機農業能走出去,並有更多元發展機會,對羅山村絕對有正面意義。



富里鄉農會也強調,目前向縣府借用羅山露營區的計畫,僅止於雙方的共識,還沒簽約,一切將在簽訂合約後,才會有正式的計畫向羅山村民及大眾宣布。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都計外土地重測 籲地主到場指界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6/11 07:01 陳權欣/竹縣報導


政府實施地籍圖重測,問題多多,以北埔鄉為例,目前正在做的都市計畫外土地重測,就遇到土地位移嚴重問題,造成許多地主困擾,縣府地政處長鄭福生呼籲地主在地籍圖重測時,一定要到場指界,才能避免爭議發生。


張義勳等多位北埔鄉民昨天到鄉代會反映說,目前在北埔鄉實施的都市計畫區外土地的地籍圖重測,他們家住在大林村一帶的住戶所擁有的土地,大部分都發生位移問題,有人的田被堆到坡崁下方,還有人的田被堆到道路上,一個推一個的結果,整片稻田都位移,帶給農戶們很大困擾。


據了解,這些會發生土地位移者,大都是沒到場指界,但也有農戶說,他們未接到通知,是地籍圖重測後,才被通知帶印鑑去蓋章。


鄭福生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接到縣市政府通知地籍調查時,請在自己的土地界址分歧點、彎曲點或者明顯易認的界址點,會同四鄰關係所有權人共同認定自行設立界標。


同時在指定日期到場指界,地籍調查人員才可依照實際指界情形詳實記載在地籍調查表上。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 






一、發起成立籌備會               二、範圍申請核定

三、徵求同意                     四、研訂自辦市地重劃計劃書報核 


五、公告重劃計畫書               六、研擬重劃會章程草案 


七、成立重劃會                   八、籌編經費及公告禁止移轉等事項


九、現況調查及測量               十、工程規劃設計 


十一、查估重劃前地價            十二、查估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拆遷補償費


十三、土地分配設計及計算負擔     十四、分配結果公告及異議處理 


十五、申請地籍整理及土地登記     十六、土地交接及清償


十七、申請核發重劃費用負擔證明書  十八、財務結算


十九、重劃會解散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應備文件
地政局(重劃課)

工務局

城鄉發展局

鄉鎮市公所、水利會、國有財產局

地政局(重劃課)

內政部

地政局(重劃課)

地政局(重劃課)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

地政事務所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

地政局(重劃、地價課)

地價評議委員會

地政局(重劃課)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工程承包商

民間專技機關

工務局

鄉鎮市公所

地政局(重劃課)

地政局(重劃課)

地政局(重劃課)

地政局(重劃課)地政事務所

地政局(重劃課)

鄉鎮市公所

土地銀行

地政局(重劃課)

地政局(重劃課)
1.申請函

2.擬辦重劃地區範圍略圖乙份


3.發起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      


     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各乙


      份      


4.籌備會地址及代表人姓名


5.範圍及位置圖


6.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7.重劃前土地清冊


8.土地登記簿謄本影本乙份


9.重劃計畫書


10.重劃區土地清冊


11.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及意


       見分析表


12.重劃會章程


13.會員及理監事名冊


14.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15.重劃區範圍圖9份


16.重劃區地號摘錄簿9份


17.重劃區重劃前後地價評


        議表各15份


18.負擔總計表


19.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


       等土地抵 充清冊      


20.已登記土地面積筆數統計


       表


21.重劃後街廓面積地價計算


       表


22.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


23.重劃後土地分配成果圖


24.重劃前地籍圖


25.重劃前後地號對照圖


26.重劃後土地登記清冊


27.他項權利、限制登記清


       冊、暫緩登記清冊


28.重劃後宗地申報地價換算


       表


29.重劃後宗地原地價換算表


30.重劃後宗地地價清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房屋廣告陷阱多 實地探訪才知道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6/05 02:41 曾萃芝/台北報導


近期看屋人潮暴增,不少廣告皆打出,近捷運或是近明星學區,不過房仲業提醒購屋者,廣告文案往往與購屋者認知有所落差,最好實際走一遍,才可以避免購屋糾紛。


1、近捷運?民眾走過才知道。


捷運交通便利,凡是與捷運有關的房子,價格都比較好,所以越來越多物件標榜近捷運,或是距離XX公尺的廣告滿天飛。


21世紀不動產行銷部經理曹若琪表示,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建議可以親自步行測試距離,畢竟每個人對於距離的感覺落差不同,有人覺得步行5分鍾以內才算近,有人則覺得必須3分鐘以內,實際走一遍才能知道正確的狀況。


2、明星學校!看得到不一定念得到。


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都希望能讓孩子念到好學校,所以會選擇在明星學校周邊購屋,不過太平洋房屋企研室經理鄭國英提醒購屋者,國中、小是以學區劃分,所以一定要問清楚該學校,或是地方教育局,確認住址是否是該校認定的學區。


另外,部分搶手學校人數過多,即使在學區內也可能因為班級數不夠,而無法就讀,因為許多學校是以戶籍登記時間為先後順序,桃園就曾有個案例,明明住在學校對面,可以卻因為牽入戶籍時間較晚,只好分配到較遠學校就讀,所以一定要向學校問清楚。


3、5分鐘上高速公路!時段看清楚。


除了捷運之外,許多建案也標榜「交通便利,近雙交流道,XX分鐘上高速公路」,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部分區域車多擁塞,平時5分鐘的車程,上下班時間可能要半小時,所以建議購屋族,不論建案號稱距離交流道多近,最好還是實際開車測試所需車程。


4、景觀優美!小心被遮住。


景觀無價,不少人就是衝著心曠神怡的景觀而來,擁有景觀的住宅,較保值也容易增值,不過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提醒,購買景觀宅之前,要確認房子前方不會有其他建物蓋出來,以免擋住景觀,建議民眾可以查閱都市計畫圖,或是看看前方有無建地,如果有未來很可能就會變建物,不但影響採光,還會影響房價。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銀行核房貸成數 改依成交價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06 04:09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房市交易回溫,已有銀行將房貸成數計算的基準,由去年的「銀行估價金額」,放寬為依據「實際成交價」計算,估計房貸戶申貸金額可增加近一成,但這些交易必須來自合作的房仲公司,且必須辦理履約保證。


須辦理履約保證


繼5月放寬房貸放款成數至八成五之後,上海銀行自6月起,再度針對數家合作的大型房仲公司,提供「依據成交價」辦理房貸的服務,除可讓貸款金額明確、購屋人確實掌握自備款的需求金額,更可加快成交的速度。


上海銀行個金部解釋,兩年前房市大幅飆漲時,多數銀行房貸的計算方式,都是依據實際成交價格搭配放款成數計算,也就是如果這個房子1,000萬元成交、銀行可給予八成貸款,房貸戶就可貸到800萬元。


但在全球金融風暴衝擊後,房價波動劇烈,銀行的核貸較為謹慎,部分銀行因此要求,即使成交金額1,000萬元,核貸時也不能以成交價計算,必須依據銀行內部的鑑價金額計算;由於銀行或鑑價公司的鑑價金額,通常會較成交價低個5%至10%,購屋人也須等待三至七天的鑑價時間,多少都會影響房貸戶的購屋意願。


就上述成交個案為例,若成交價1,000萬元,但銀行估價為900萬元,同樣給予八成貸款,撥款的金額就會出現80萬元的落差,也就是房貸戶必須增加80萬元的自備款。


據了解,有鑒於國內房價回穩、成交速度加快,已有部分銀行與多家長期合作的大型房仲公司配合,同意房貸依據成交價格計算。


但為了避免價格遭虛報,銀行除了需比對銀行內部的鑑價金額,同時更要求此類個案,需辦理履約保證,以使成交價格透明化。


目前也依據成交價格計算放款金額的中國信託,依據市場行情、客戶還款能力等條件,調整客戶的放款成數。


中國信託指出,如果預期未來房價可能上漲,該行就會提高放款成數,但根據目前評估,國內房價「沒有往下跌的傾向」,因此,該行現行房貸放款的審核,已不如去年底那麼嚴苛。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爭取低利房貸 先看扣繳憑單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06 04:09


〔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大企業員工申辦房貸失光環?過去銀行低利房貸大多看申貸戶任職的公司,只要是前500大企業或軍公教人員,低利率就輕鬆到手,但受無薪假衝擊,現在行庫鎖定還款能力,改為只要能拿得出夠分量的扣繳憑單,就算不是大公司員工,一樣拿得到優惠低利率。


以台灣中小企銀的優惠房貸專案為例,只要提出年收入55萬元的扣繳憑單,不論是不是大企業員工,都可申貸前六個月1.5%的低利房貸;台企銀主管指出,金融海嘯衝擊,許多電子產業放無薪假,銀行發現光用服務企業來決定,風險評估會失準,「最重要的還是還款來源」,因此,改由扣繳憑單來判定。


至於合庫與土銀也不約而同在先前推出初階段1.5%的低利房貸,門檻各為年收入80萬元及100萬元,其中合庫更要求申貸戶金融機構負債比不超過60%;合庫和土銀的方案三階段利率皆為1.5%、1.99%及2.25%。


行庫主管分析,目前利率已經殺到低點,銀行幾乎無利可圖,因此,最需要關心的是貸款戶是否有能力持續還款,因為在利息收入已經夠低,萬一出現呆帳,獲利衝擊會比以往更大;此外,現階段房市是否正式復甦,或將會出現W型,也就是二度衰退,都還在未定之天,擔保品的價值也非完全可靠,所以,申貸戶的經濟狀況應放在審核的第一要素。


行庫主管表示,根據內部統計,年收入如果訂在50萬元左右,幾乎所有民眾都有機會申請,可有效增加房貸客群。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超低利房貸 大多看得到吃不到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6/06 04:09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你是銀行眼中的「超優質客戶」嗎?為吸引優質客戶、解決資金過剩的問題,部分銀行推出利率超低的專案貸款,前半年的利率甚至低於1.5%,還可搭配政府增撥的2,000億元優惠房貸,不過,這類貸款有資格限制,並不是人人可貸。


不少民眾近來發現,喜歡的房子價格已緩步走高,議價空間縮小,忍不住開始詢問,「是不是不能再等了」?根據部分銀行的內部統計顯示,5月份房貸的撥款比率,約較4月份增加一至二成,部分銀行因為接到整批新成屋交屋,5月份撥款金額甚至較4月份大幅成長三、四成。


看準有意購屋民眾,對景氣疑慮有稍稍消除跡象,銀行業者也鎖定部分優質客戶給予超低利率;以上海銀行為例,前三個月最低利率只要1.325%,土銀、永豐銀前半年最低更從1.5%起跳,銀行也都允許再搭配2,000億元的增撥優惠房貸,讓房貸戶的利息負擔更低。


不過,銀行業者坦承,對多數購屋族來說,這類貸款「看得到、吃不到」,例如有些銀行要求購屋人的年所得須達100萬元以上、甚至須超過150萬元;有些限制購屋者的職業,必須符合公教人員、專業人士、1500大企業員工等條件;或要求購買的物件,必須在捷運周邊500公尺內。


例如國泰世華銀行的大台北捷運沿線房貸專案,就限定房屋坐落於台北縣、市,且距離捷運站500公尺內,而且必須是住宅用;條件較寬的台銀,也限制特定職業人士,一般在私人機構工作的上班族,想申貸並不容易。


但銀行業者分析,這類優惠房貸,即使利率超低,優惠大多只有前三個月或前半年,以目前各銀行的利率水準,20年的平均利率多趨近於2%,只要房貸戶有穩定職業、具有充分的還款能力、貸款成數不要過高,並且讓銀行了解日常金流狀況,都可向銀行爭取較優惠的貸款條件。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鐵站區開發 航空 生醫 博弈桃竹中優先

















台灣高鐵董事會昨天通過設立百分百轉投資子公司,將從事站區開發,且鎖定桃園、新竹、台中三站為優先開發,且分別配合航空城、生醫園區與博奕產業的開發特色。

台灣高鐵各站區開發後,未來除票廂收入外,也將為陷入困境的高鐵公司財務帶來更多元化的活水,提高站區開發的經營成效,帶動運量成長,增加高鐵建設整體效益。

高鐵將優先開發桃園、新竹、台中三站區。

嘉義和台南站區策略上做為中短期使用,各站開發進度將視實際招商成果調整。

今年底前將完成新竹站區整體規畫設計,桃園與新竹站區預計明年招商,2011年完成桃園站區事業發展用地第一期和新竹站區事業發展用地招商。

台灣高鐵公司附屬事業用地總面積高達30.14公頃,桃園站區占8.55公頃、新竹站區3.13公頃、台中站區11.30公頃,可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120萬平方公尺,可開發項目包括旅館設施、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餐飲業、休閒娛樂業、百貨零售業、金融服務業、通訊服務業、運輸服務業、旅遊服務業等。

開發定位上,桃園車站特定區定位為「國際商務城」,將配合國際航空城,作為企業總部之智慧型商務辦公大樓。

新竹車站特定區定位為「生醫科技城」,輔助科學園區與生醫園區等需求為主,以商務後勤為導向,提供辦公設施,並配置適量之百貨休閒設施。

新竹站區為高鐵沿線各站中發展最快的特定區,預判短期內即可有效吸引開發商進駐。

台中站則定位「娛樂購物城」,朝國際會議兼娛樂購物為導向,提供商務旅館、專業會展中心和大型購物娛樂設施。


在三通效益發酵、開放博弈產業與陸資企業來台投資等政策下,台中站區具有相當之潛力與爆發力,可發展成為兩岸交流樞紐與國際性都市。



【2009/06/05 聯合報】@ http://udn.com/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縣╱鐵路採高架化  羅文欽:板橋能桃園拒當次等公民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6/01 20:02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即將在八月份動工的鐵路高架化工程,縣議員羅文欽上午總質詢中指,一樣是60萬人口的板橋市,台鐵已經是地下化,對整體市容觀瞻助益頗大,而中壢市、平鎮市人口也超過60萬,為何無法將台鐵地下化,而是採高架化,他批評這是「二等公民」的不平等待遇,建議朱縣長在開工前,建議改為地下化,否則一開工則沒機會地下化。


縣議員羅文欽質詢指出,台鐵為要與高鐵搶客源維持業績,積極推動鐵路高架化,讓列車時速從110公里提高到150公里。


但若是採取高架化將無法讓阻礙前後站發展,因此建議要採地下化興建。


羅文欽議員說,平鎮市加上中壢市人口數超過60萬,而台北縣的板橋市一樣是60萬人口,台鐵早已經進入地下化,板橋能為何桃園不能,難道我們是二等公民嗎?建議應該在開工前,儘速提出修改為地下化方式。


地下化工程造價較高昂,可以先以中壢站與桃園站採用分段方式開工,否則一開工,要地下化就永遠沒機會。


若是一定採高架化興建,羅文欽說,高架工程兩邊民宅一定會被拆除,因此動工前的說明會一定要清楚說明徵收辦法,例如徵收價格或以地易地等方式等,不要因不明確或失去公平性而引起民怨。


朱立倫縣長答詢說,鐵路捷運化是桃園縣民長期的期待,桃縣爭取鐵路捷運化10餘年的過程中,一直是希望能夠地下化而非高架化,但在交通部及鐵路局通盤考慮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及桃園縣需求的情況下,已決定高架化而非地下化;此項鐵路高架化的經費且於今年通過立法院特別預算。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都 市 更 新 分 析 比 較 表


          


:


1.       路:彎曲狹小妨礙公共安全、交通;有天災地變事 


                       故災不易。


2.公共設施:嚴重不足 生活機能差,居住環境惡劣。


3.產權複雜:眾多人數持分共有需花費大筆金錢繳增值稅、代書費、地政規費等仍無法解決產權問題。


有占用、有情況法律上解決不易;尚有許多複雜法 律、人情問題難解。


4.土地價值:土地畸零不整,合併使用不易,利用價值很低;路權取得困難;交通不便,不能開發建築;區域公設不足,建築開發意願低落。


5.建物價值:建物老舊、毀壞不堪使用;若有建物傾倒、外牆剝落有傷及他人危險;鄰棟間隔不足;發生地  震、火災救災困難;居住環境衛生條件差,若有傳染疾病(革熱、流行感冒)不易隔絕。


場購買意願,形成”有行無市


都 市 更 新 後: 


1.        路:區域內均有8米以上巷道。


2.公共設施:依都市計劃完成。或依多數地主意願增加公共設施。


3.產權清楚:都市更新後所有複雜之產權都依都市更新條例解決。


4.土地價值:方整有系統規劃,價值倍數成長。 


5.建物價值:全新建築物完成,價值倍數成長。


6.商圈再造:老舊沒落商圈,經改造完成 形成全新面貌、景觀 創造新象、人潮動線規劃


7.節稅規劃:視地主需要可將財產移轉下一代  ,節稅、節省移轉過戶等等高額費用及手續。


8.減免稅捐:依都市更新條例46條規定:


A.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減徵百分之40增值稅


B.更新期間。免徵地價稅;更新後房屋稅、地價減半徵收二年


C.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改領現金者,免徵增值稅


D.以土地及建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免徵 增值稅及契稅。


9.獎勵面積: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增加百分之30建築面積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研究:容積率調整對城市緊湊發展效果佳


央廣 更新日期:2009/05/20 19:45 韓啟賢


國科會補助進行的研究發現,台北都會區發展傾向越來越偏離,比較符合節能減碳與永續發展理念的「緊湊城市」形態。


研究還發現,容積率調整對緊湊發展的效果好;但是,在思考調整的同時,也必須考量週邊的公共設施與環境能否配合和負荷。


在國科會補助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資訊組召集人林峰田教授所領導的研究團隊,進行了台北都會區土地使用變遷研究。


研究團隊指出,有許多國家的研究發現,「緊湊城市(compactcity)」的發展模式,可以大幅減少開車上班的交通需求,比較符合節能減碳以及永續發展的理念。


這次的研究結果發現,台北都會區發展傾向越來越偏離「緊湊城市」的型態。


研究還發現,容積率調整對緊湊發展的效果最佳,財稅與交易成本、放寬或緊縮住變商等變更土地使用類別效果次之,調整公告現值的效果最差。


林峰田說:『(原音)那這種容積率調整對緊湊發展的效果,其實透過容積率的調整會比較好一點,然後財稅交易成本次之。


你用調整公告現值的效果其實不太好,當然這可以給主管單位去思考,怎樣做比較好。』


研究團隊還說,如果適度調整容積率的量,會朝比較緊湊的方向發展;但是,有一個前提必須考量,就是週邊的公共設施與環境能否配合與負荷。


也就是說,必須考量整體環境,而不是單純的放寬容積率而已,如果無限上綱,會造成更多的問題。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仲介買賣土地之佣金收入未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查獲補稅並處罰。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5/22 16:0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522 16:02:45)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應誠實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切勿有漏報或短報所得之情事,短漏報所得經查獲,除補稅外,依法將另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查核納稅義務人甲君於94及95年度出售土地6筆,發現甲君將出售土地之資金先後轉匯入第三人乙君之銀行帳戶,94年度為100萬元、95年度為490萬元,經函請甲君及乙君說明,查知乙君取得該等款項係因仲介土地買賣所取得之佣金收入,又查乙君於辦理94及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並未申報上開佣金收入,該局除發單補徵乙君94及95年度所得稅分別為30萬元及150萬元外,並處以罰鍰。


該局呼籲,目前正值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節,請民眾務必留意,對於已取得依所得法規定應課稅之所得,不論有無收到扣繳憑單,都應依規定誠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否則一經查獲,除補徵應繳納之稅捐外,尚應依規定處罰。


(聯絡人:審查二科楊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當包租公 三產品考量不同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5/24 02:17 馬婉珍/台北報導


房地產買氣暢旺,市場豐沛資金湧入投資市場,不少人摩拳擦掌、搶當包租公,房地產業者發現,有半數比例是未曾見過的生面孔進場投資,對於收益型不動產市場的新兵來說,掌握各類產品的特性,精挑適合的區域,從中獲利並不難,專家針對市場中正夯的三項投資產品,提出三大撇步:


一、投資套房,可尋找外宿率高的學區:21世紀不動產淡水真理加盟店店長李讚育表示,學生套房的投報率表現一向都不錯,而想要投資套房,首先必須掌握學生外宿率,依此評估住宿需求。


根據教育部統計,淡水地區的學生外宿率居北縣之冠,該區包括淡江大學、真理大學、聖約翰大學及海洋大學淡水校區等,共有四所大專院校。


李讚育說,四所院校所提供的宿舍,僅約5,417個床位而已,但是光是淡江大學就超過2.5萬名學生,顯示出淡水地區有4萬名學生有外宿的需求,外宿比例高達8成9。


李讚育以最近成交的案例來說,客戶花450萬元買屋並改裝為5個套房,每個房間每學期可收租金3.5萬元,年收益35萬元,投報率高達7.7%,可見淡水套房火熱,今年第一季的成交量,較去年第四季增加逾二成。


二、投資店面,都會型捷運商圈店面有賺頭: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認為,商用不動產兼具實用、增值的效益,是誘使投資人搶當包租公的重要原因。


以店面來看,台北都會型捷運商圈店面,近期成交狀況十分強勁,尤以內湖區最熱絡。


太平洋房屋指出,4月初內湖直營店成交一間1億250萬元的店面物件,投資人就是著眼於捷運通車後的效益。


此外,北縣板橋的店面產品也紛傳捷報,像這類都會型的捷運周邊店面,可藉由人潮聚集錢潮,因此買氣熱絡。


三、投資商辦,掌握「747」原則:信義房屋商仲部協理何偉宏表示,近期不乏口袋較深、社會歷練較久的投資新兵,進軍商辦市場,他們多半認同商辦價格相對便宜且報酬率優於住宅,因此嘗試投資商辦。何偉宏建議,投資人應掌握「747」原則,也就是標的平均空置率低於7%、租金報酬率4%以上、銀行貸款7成的原則,便屬於良好投資價值標的,可獲穩定租金收益。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包租公的必勝五大心法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5/25 02:39 曾萃芝/台北報導


租屋市場競爭激烈,包租重現激殺潮,房仲業者建議,掌握所在區位好、捷運公車近、生活機能強、門禁安全佳、裝潢氣氛優五大包租心法,包租將易突圍而出。


銀行定存利率創下歷史新低,迫使為數不少的定存資金流入市場。其中房地產由於保值、投資方式相對單純與安全,深受保守型投資者喜愛,但隨著大量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選擇包租獲益的屋主越來越多,市場競爭相對激烈,多年來表現穩定的住宅租金也出現了鬆動現象。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這個現象顯示租屋市場確實因為越來越多的長期投資者進入,造成租屋供給面擴大,為了競爭有限的租客,租金降低也是必然的現象。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經理古景良表示,定存利率創新低,加上房價漲租金多年不漲的情況,壓縮到包租公的投資報酬率,目前市場上除了特殊的產品之外,幾乎很少見到年投資報酬率超過3%的產品。


但即使如此,比銀行定存高的投資報酬率,加上房地產相對安全保值,仍是許多資金擁有者的最愛。


不過因為進入這市場的人越來越多,房東還得面對房屋空置率不斷提高的問題,許多房東等租客,一等就等半年以上,除了空置物件看得心煩,資金壓力也成為不小的負擔。


市場上想當房東的人很多,房屋好不好出租,其實在買屋時就已經註定了,徐佳馨建議,買屋出租需要注意5個部分,有這5大特色的房子,只要租金不太離譜,一般都算好租。


1、所在區位好:一般以選擇在人口密集,商業活動頻繁或大學學區,對將來出租會有較大的保障。


2、捷運公車近:是否鄰近捷運或者有其他的大眾運輸系統,抑或有接駁車可通往捷運站等都是租屋者考慮的重點。


3、生活機能強:附近是否有超市、便利商店、書局、公園、學校等,有助生活機能的設施,對於轉手與出租都有很大的幫助。


4、門禁安全佳:門禁安全及清潔品質都相當注重的產品,租金也有加分。


5、裝潢氣氛優:房東願意將內部稍加裝潢,營造出溫馨氣氛,也將有助於出租率與租金的提升。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當代不動產投資分析工具─淨現值法 & 內部報酬率法


當代不動產投資分析工具─淨現值法 & 內部報酬率法


評估一個投資開發案的可行性,最常使用淨現值法 (Net Present Value, NPV) 和內部報酬率法 (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因為淨現值法衡量投資所得的總折現值和期初投入成本的差額,因此未來的現金流量都經過折現 (discounted),此過程稱為Discounted Cash Flow (DCF)


舉例而言,今年買了一幢房子1000萬,一年後以1200萬賣掉,利率3%,則這項投資的淨現值為165萬。



























收入



利率3



折現值



0



-1000



 



-1000



1



1200



1200/ (1+3)



1165



NPV



 



 



165



由上例可之,若NPV大於O,代表未來收益之現值大於成本,則計畫可行。反之,則不應投資。
上述案例,是以利率作為折現率,其決定也可取決於投資者要求的報酬率 (Required Rate of Return),高風險的投資,通常要求報酬率會提高。


以上的案例,如果Required Rate of Return 大於20%,則NPV就會小於 O,不適合投資。根據市場經驗值,台灣不動產投資者的Required Rate of Return 通常都在15%至30%之間。


另一個類似NPV替代評估法,就是內部報酬率法,簡稱IRRIRR的計算:當其NPV大於O,即可得到此一專案的內部報酬率。


假設投入1000萬,一年後回收1100萬,則投資報酬率為10%,因為每投資1元,即可回收1.1元,此10%即為該投資的「內部報酬率」。

然而,是否接收IRR = 10%的投資呢?此時可以與 Required Rate of Return 比較,如果:
IRR > Required Rate of Return
可接受投資計畫
IRR < Required Rate of Return
拒絕投資計畫
IRR = Required Rate of Return (
此時NPV = O) 示客觀條件而定
但是,如果發生 NPV & IRR 產生不同結論時,應採用 NPV 的結論。

以上簡單介紹不動產投資之財務可行性評估工具,有了這些基本觀念,我們來看在不動產市場中,如何計算不動產的資產價值。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宅買賣 停看聽!


國宅買賣 停看聽!


購買國宅的基本條件:


一、需年滿二十歲,但未婚者須二人以上三等親屬共同生活設籍


二、在當地設戶籍


三、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皆無自有住宅


四、家庭收入上限︰


  ◎台北巿一一七萬


  ◎高雄巿八十七萬


  ◎台灣省七十六萬 


  目前在國宅實務上,最常見的是承購新建國宅、貸款自購住宅及轉售國宅問題,以下分別說明其應注意之事項︰ 


一、承購:


承購新建國宅及貸款自購住宅承購新建國宅及貸款自購住宅兩者僅可擇一申請,皆須向當地國宅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等候名冊,待資格審核通過後,即依序登錄於等候名冊中,凡列入等候名冊者不得再承購國宅或申辦貸款自購住宅,並規定每一共同生活或夫妻分戶者,都以申請一戶為限


☆面積限制


1﹑承購新建國宅其家庭人口與住宅面積比例


甲種住宅︰九十二平方公尺(廿八坪)以五口以上家庭為準


乙種住宅︰七十九平方公尺(廿四坪)以四口以上家庭為準


丙種住宅︰六十六平方公尺(廿坪)以三口以上家庭為準


丁種住宅︰五十三平方公尺(十六坪)以二口以上家庭為準


單身住宅︰四十平方公尺(十二坪)


2﹑貸款自購住宅


在非都巿土地鄉村區,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平方公尺


在其他地區,不得超過一百一十二平方公尺


☆收回


承購國宅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國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1﹑作非法使用者


2﹑積欠貸款本息達三個月,經催告仍不清償者


3﹑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未經國宅主管機關同意者


4﹑同一家庭有政府興建或貸款自建之國宅超過一戶者


5﹑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出租,經通知後逾三十日未予回復或退租者


6﹑承購後滿三個月經催告仍未進住者


7﹑積欠管理費達六個月者


二、轉售國宅


出售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居住滿二年後,經該管國宅主管機關同意,可於提前清償國宅貸款本息後出售,但因國宅主管機關有優先購買權,且原承購人及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及未婚之兄弟姐妹,自出售其國宅起五年內,不得再行承購國宅此項規定需多加注意,以免因疏忽而影響親人之權益


☆購買


購買轉售之國宅,亦需符合前述之資格限制項目,並須向國宅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後,方可購買所以在購買轉售國宅簽約前,應先取得同意書,或在買賣契約中載明「若未取得同意書,則契約無效;簽約款項,無息退還」以免衍生不必要之困擾


購買國宅除其資格限制及須取得國宅主管機關之同意外,其貸款額度也較低,約三至五成,自備款相對提高,負擔較重;所以雖然國宅之價格較同樣條件的公寓、大樓為低,但一般購屋者,皆因前述之因素而萌生退意有部份國宅因地點好(位於巿中心或緊鄰公園、休憩場所),規劃得宜,仍十分搶手


所以,在您考慮交通、房價、地點及本身各項條件之後,若經濟能力可以負擔,國宅不失為一個很好的選擇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區 域 計 畫 法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63)華總(一)義字第 0441號令公布全文 24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9000174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9、16~18、21、2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5-1~15-5、22-1 條條文



章節索引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區域計畫之擬定、變更、核定與公告    § 5


   第 三 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 15


   第 四 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 18


   第 五 章   罰則    § 21


   第 六 章   附則    § 23



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布,以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福利,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法律適用) 


    區域計畫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第三條  (區域計畫定義) 


    本法所稱區域計畫,係指基於地理、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而制定之區域發展計畫。 


第四條  (主管機關) 


    區域計畫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各級主管機關為審議區域計畫,應設立區域計畫委員會;其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回索引>>


第 二 章  區域計畫之擬定、變更、核定與公告   


第五條  (區域計畫之擬定地區) 


    左列地區應擬定區域計畫: 


    一、依全國性綜合開發計畫或地區性綜合開發計畫所指定之地區。 


    二、以首都、直轄市、省會或省(縣)轄市為中心,為促進都市實質發展而劃定之地區。 


    三、其他經內政部指定之地區。 


第六條  (區域計畫之擬定機關) 


    區域計畫之擬定機關如左: 


    一、跨越兩個省(市)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 


    二、跨越兩個縣(市)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 


    三、跨越兩個鄉、鎮(市)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縣主管機關擬定。 


    依前項第三款之規定,應擬定而未能擬定時,上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指定擬定機關或代為擬定。 


第七條  (區域計畫內容) 


    區域計畫應以文字及圖表,表明左列事項: 


    一、區域範圍。 


    二、自然環境。 


    三、發展歷史。 


    四、區域機能。 


    五、人口及經濟成長、土地使用、運輸需要、資源開發等預測。 


    六、計畫目標。 


    七、城鄉發展模式。 


    八、自然資源之開發及保育。 


    九、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及土地分區管制。 


    十、區域性產業發展計畫。 


    十一、區域性運輸系統計畫。 


    十二、區域性公共設施計畫。 


    十三、區域性觀光遊憩設施計畫。 


    十四、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 


    十五、實質設施發展順序。 


    十六、實施機構。 


    十七、其他。 


第八條  (資料之配合提供) 


    區域計畫之擬定機關為擬定計畫,得要求有關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提供必要之資料,各該機關團體應配合提供。 


第九條  (區域計畫之核定) 


    區域計畫依左列規定程序核定之: 


    一、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應經中央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行政院備案。 


    二、直轄市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應經直轄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三、縣(市)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應經縣(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四、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由上級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比照本條第一款程序辦理。 


第十條  (公告實施) 


    區域計畫核定後,擬定計畫之機關應於接到核定公文之日起四十天內公告實施,並將計畫圖說發交各有關地方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分別公開展示;其展示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並經常保持清晰完整,以供人民閱覽。 


第十一條  (區域計劃實施之效力)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擬定市鎮計畫、鄉街計畫、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 


第十二條  (區域計劃之配合)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區域內有關之開發或建設事業計畫,均應與區域計畫密切配合;必要時應修正其事業計畫,或建議主管機關變更區域計畫。 


第十三條  (區域計畫之變更)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擬定計畫之機關應視實際發展情況,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但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隨時檢討變更之: 


    一、發生或避免重大災害。 


    二、興辦重大開發或建設事業。 


    三、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建議。 


    區域計畫之變更,依第九條第十條程序辦理;必要時上級主管機關得比照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變更之。 


第十四條  (調查勘測) 


    主管機關因擬定或變更區域計畫,得派員進入公私土地實施調查或勘測。但設有圍障之土地,應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使用人;通知無法送達時,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為實施前項調查或勘測,必須遷移或拆除地上障礙物,以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遭受損失者,應予適當之補償。補償金額依協議為之,協議不成,報請上級政府核定之。 


回索引>>


第 三 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十五條  (非都市土地分區管制) 【相關罰則】第一項~§21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第十一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其管制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非都市土地分區圖,應按鄉、鎮(市)分別繪製,並利用重要建築或地形上顯著標誌及地籍所載區段以標明土地位置。 


第十五條之一  (分區變更之程序) 


    區域計畫完成通盤檢討公告實施後,不屬第十一條之非都市土地,符合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者,得依左列規定,辦理分區變更: 


    一、政府為加強資源保育須檢討變更使用分區者,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時,逕為辦理分區變更。 


    二、為開發利用,依各該區域計畫之規定,由申請人擬具開發計畫,檢同有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報經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辦理分區變更。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為前項第二款計畫之許可前,應先將申請開發案提報各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之。 


第十五條之二  (許可開發之審議) 


    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開發之案件,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 


    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 


    二、不違反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基於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所為之土地利用或環境保護計畫者。 


    三、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止為妥適規劃者。 


    四、與水源供應、鄰近之交通設施、排水系統、電力、電信及垃圾處理等公共設施及公用設備服務能相互配合者。 


    五、取得開發地區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者。 


    前項審議之作業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十五條之三  (開發影響費) 


    申請開發者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取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辦理分區或用地變更前,應將開發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分割移轉登記為各該直轄市、縣(市)有或鄉、鎮(市)有,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繳交開發影響費,作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之用;該開發影響費得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之。 


    前項開發影響費之收費範圍、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開發影響費得成立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開發影響費之徵收,於都市土地準用之。 


第十五條之四  (許可審議之期限及延長) 


    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開發之案件,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受理後六十日內,報請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辦理許可審議,區域計畫擬定機關並應於九十日內將審議結果通知申請人。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延長一次,其延長期間並不得超過原規定之期限。 


第十五條之五  (上級主管機關辦理許可審議) 


    直轄市、縣(市)政府不依前條規定期限,將案件報請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令其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為者,上級主管機關得依申請,逕為辦理許可審議。 


第十六條  (非都市土地分區圖公告)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第十五條規定實施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時,應將非都市土地分區圖及編定結果予以公告;其編定結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前項分區圖複印本,發交有關鄉(鎮、市)公所保管,隨時備供人民免費閱覽。 


第十七條  (因區域計畫受害土地改良物之補償) 


    區域計畫實施時,其地上原有之土地改良物,不合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者,經政府令其變更使用或拆除時所受之損害,應予適當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報請上級政府予以核定。 


回索引>>


第 四 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第十八條  (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組成) 


    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推動區域計畫之實施及區域公共設施之興修,得邀同有關政府機關、民意機關、學術機構、人民團體、公私企業等組成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  


第十九條  (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任務) 


    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有關區域計畫之建議事項。 


    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議事項。 


    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項。 


    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之協助事項。 


    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 


第二十條  (開發建設進度)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區域內個別事業主管機關,應配合區域計畫及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建議,分別訂定開發或建設進度及編列年度預算,依期辦理之。 


第 五 章  罰 則   


第二十一條  (罰則) 


    違反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二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  (罰則) 


    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十二條之一  (審查費之收取)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為土地開發案件之許可審議,應收取審查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回索引>>


第 六 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施行細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二十四條  (施行日)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