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萬靈丹》意外醫療險-家庭財務的安全氣囊
(2006/11/28 05:00:00 時報資訊)
本文由中華保險服務協會提供,黃惠聆整理
交通意外事故對於生命的危害遠勝於戰爭,身為現代人面臨意外事 故所致的經濟損失已無法獨立承擔,最理想的方式就是透過「保險」 的互助制度,將損失移轉於所有投保的人承擔,每年花少少錢買意外 醫療險,一旦不幸發生事故,理賠保險金即等於為家庭財務加裝安全 氣囊。
這次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其夫人邵曉鈴因他人不當的超車發生嚴重車 禍震驚全國,所幸,邵女士目前已脫離險境,一般人如遇到重大車禍 事故,龐大的醫療、復健、照護費用常常不是一般家庭所能負擔。如 何保障家庭的財務安全?保險是最佳的選擇,以小額確定的支出(保 險費)換取大額不確定的損失補償(保險金),可說是利人利己。
以邵女士所受的傷害為例,其左手臂截肢(肘關節以上)已符合傷 害保險的承保範圍:「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 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 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假設投保一千萬元的傷害保險,年繳保 費約五千至一萬元(產、壽險公司皆有販售傷害險,各家費率有差異 ),依殘廢給付標準表的第五殘廢:「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 二大關節以上缺失者。」給付保險金額六○%即六百萬元。
另關於脾臟切除部分,是否符合殘廢給付標準,須依事實認定,即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障害,須將症狀綜合衡量,永久影響其日常生 活活動之狀況及需他人扶助之情形,比照神經障害等級審定基本原則 、綜合審定其等級。」 例如:一、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經常需要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屬第一級殘廢,給付一○○ %保險金。二、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高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 作,且日常生活需人扶助。屬第二級殘廢,給付九○%保險金。三、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但日常生活 尚可自理者。屬第三級殘廢,給付八○%保險金。四、胸腹部臟器機 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祇能從事輕便工作者。屬第七級殘廢,給付四 ○%保險金。
假設邵女士符合第七級殘廢則合併截肢的殘廢,保險公司需給付第 五級六○%加上七級四○%共一○○%(一千萬元)的保險金。殘廢 保險金的給付以保險金額為限,同一事故身故保險金與殘廢保險金合 計亦以保險金額為限,如不同的意外事故則分別計算。
完善的保險規劃就是「買對保險、買夠保險、保費合理、找對人( 完善的售後服務)」,是現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使保險成為家 庭財務安全的守護神,使家人無後顧之憂是基本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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