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優惠 自用住宅擬限一生三次
 更新日期:2007/05/25 18:00


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放寬,不限「一生一次」,不過,避免房市投資客賺到,財政部打算設限,例如「一生三次」,或者兩次買賣之間、必須間隔多少年;財政部還在蒐集資料,仍未定案。(張雅惠報導)


行政院祭出房市利多,土增稅「自用住宅」百分之十的優惠稅率,將不限「一生一次」,財政部還在研究配套措施,興利的同時也要防弊,以免便宜了投資客。財政部賦稅署長張盛和說,可能訂出一生幾次、或者適用之後幾年不得再轉手賣出的限制。


「我們要蒐集資料,假設一個人一生大概換三次,結婚的時候買一棟小房子,接著生小孩、成立家庭,可能會再再換一次,或者所得變高了之後,從郊區偏遠的到比較接近都市的,到了中年老年再換一次,也許可以用次數。第二個也是一個方向,你賣了之後,這次和下次之間要間隔多少年」


財政部指出,一般民眾賣房子、如果在兩年之內又買了房子,可以享受「重購自用住宅退稅」,既然可以退稅,就不會再選用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畢竟這還要繳百分之十的稅。財政部指出,這項優惠措施的對象將是中低收入戶,例如卡債族、或者臨時家有變故的人,必須賣房子變現,而賣了房子卻又無法在兩年之內買其他房子的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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