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用途 聯徵中心全都露
〔記者李靚慧、王亮勻台北報導〕房市「投資客」或「包租公包租婆」未來可能申貸無門?銀行公會昨日決議,聯徵中心建置的不動產成交行情及鑑價資訊平台,將增加「放款用途」項目,並開放銀行查詢,讓銀行更能全盤掌控客戶購屋用途、甚至申請房貸狀況。
銀行公會指出,目前銀行進行房貸授信,僅能在聯徵中心平台上,看到該房貸申貸戶名下的貸款總金額,卻無法了解該客戶在其他家銀行還有多少筆房貸,甚至這些貸款的借款用途,銀行無法進一步掌控放款風險。
銀行統一報送 開放查詢
因此,金管會日前要求,未來各銀行向聯徵中心申報時,需增加「購置不動產」的放款用途項目,確實勾選該房貸屬「自用」或是「投資」。
經銀行公會調查、彙整意見後,銀行公會理監事會昨決議,在各銀行研商一致性的認定方式與報送標準後,由聯徵中心訂定統一格式,要求銀行統一報送,並開放各銀行查詢。
銀行業者指出,由於自住客戶與投資戶購屋目的不同,銀行承受的風險也大不相同,未來若能讓銀行了解,該客戶名下的房貸申貸筆數、總額,銀行將更能掌控放款風險。
至於未來是否將使「投資客」或是「包租公包租婆」申貸無門?銀行業者說,銀行放款參考的項目很多,客戶名下房貸件數,也只是其中一項。
此外,銀行業者也建議,由於不同區域的不動產價格落差甚大,銀行的放款風險也大有不同,希望未來聯徵中心進行資料統計時,可增加「承作區域」的類別,讓提供銀行查閱的資料,可以兼顧不動產區域特性,充分反映各區域的不動產授信風險狀況。
宣示意義 大於實質意義
永慶房屋總經理葉凌棋認為,因為界定不易,查證也有困難,這項措施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說,若民眾揭露買屋目的,會影響房貸成數與利率時,真的投資客一定不會揭露投資用途。
政大教授張金鶚認為,銀行應該要讓購屋者清楚知道投資與自住的定義,並告知民眾若勾選投資或自住未來是否會面臨放貸上的風險,否則配套沒有做好,反而造成民眾困擾,消費者是否會據實以告也不得而知,風險性反而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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