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 美公佈指導方針


法新社 更新日期:2009/07/07 12:50 鄭詩韻








(法新社華盛頓6日電) 美國政府訂定的胚胎幹細胞研究指導方針今天拍板定案,方針的根本原則為,「符合道德責任、有科學價值」的研究可獲聯邦資助。



美國總統歐巴馬3月9日簽署行政命令,取消前總統布希任內的胚胎幹細胞研究禁令之後,政府於今天宣布上述新規範,新制將於明天起生效實施。



新制允許政府資助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與布希政府政策背道而馳,不過新方針規定,研究使用的幹細胞,必須是取自供生育目的、以試管嬰兒胚胎植入手術(IVF)方式產生、而且不會再用到的胚胎。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發布的這項指導方針,比4月份宣布的草案內容又少了一點點限制,因為今天公佈的方針,除了允許使用既有的幹細胞系之外,也允許採用透過試管嬰兒手術製造的新胚胎。



國家衛生研究院表示,規範明定可獲聯邦資助的研究,有助「確保國家衛生研究院在這方面資助的研究,都符合道德責任、有科學價值,且遵照適用法律」。



布希2001年禁止聯邦政府資助從人類胚胎取出新幹細胞株的研究,僅允許使用既有的少量胚胎幹細胞株。



布希主張,使用人類胚胎的科學研究通常會消滅胚胎,此舉逾越道德規範,敦促科學家考慮其他選擇。


(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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