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區劃」的定義


當火災發生時,為防止火勢蔓延擴大,因此在建築設計上,將建築物以防火樓板、防火門窗以及防火牆區劃分隔成數個區域,稱為防火區劃,希望將火勢控制在侷限範圍內,以減免生命財產的損失。


通常集合住宅建築物內安全梯之樓梯間、昇降機間、垂直貫穿樓板之管道間等類似部位,均須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


而管道間之維修門亦須具有一小時以上的防火時效,以確保火災發生時,火勢及濃煙不會藉由管道間產生竄燒。


所以,防火區劃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為確保區劃的完整性,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防火門不能隨意拆除,或擅自變更為不具防火時效的門扇。
2.防火門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周圍不能堆積雜物,以免影響開啟及妨害逃生避難。
3.常時關閉式的防火門,應該隨手關門,經常保持閉合狀態。
4.常時開放式的防火門,需時常檢查煙感應器連動關閉功能,且不能因鋪設地毯、管線配置或傢俱等,妨礙門扇之閉合。
5.自動防火鐵捲門,需時常檢測煙感應器連動關閉功能,鐵捲門的下方不能擺置物品。
6.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樓地板之風管、配線,應在貫穿部位做好防火填塞。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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