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


定義


市地重劃係以交換分合手段將區內地界不整、畸零狹小、未面臨道路之土地予以重新整理規劃,重劃完成後分回之每筆土地,均面臨道路適合建築使用,促進都市均衡發展。


市地重劃的進行方式為政府主管機關主動辦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政府主管機關優先實施市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自組重劃會辦理重劃。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新設都市地區之全部或一部,實施開發建設者;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或促進土地合理使用之需要者;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限期辦理者,皆由各級主管機關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市地重劃。



另外,重劃後之土地分配方法可分為分配土地、現金補償。


分配土地係指重劃區內之土地扣除折價抵付共同負擔的土地之後,採取原位次分配,將其餘土地依各宗土地地價數額比例分配給原土地所有權人;現金補償則是當應分配土地之一部或全部因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不能分配土地者,便採取現金補償的方式。


重劃地區範圍內之土地處分限制


重劃地區範圍確定後依照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得報經內政部核定,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或限制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及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重劃前後地價的查估評定並與公告現值之關係


辦理市地重劃時,重劃前之地價應先調查土地位置、地勢、交通、使用狀況、買賣實例及當期公告現值等資料,分別估計重劃前各宗土地地價。


重劃後之地價應參酌各街廓土地之位置、地勢、交通、道路寬度、公共設施、土地使用分區及重劃後預期發展情形,估計重劃後各路線價或區段價。



重劃前後地價經查定後,提請臺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該地價評議委員會係委員制,委員均具公正、專業形象,評議過程至為嚴謹,結果也均能符合重劃目的。



重劃前後地價為土地交換分配、計算公共用地負擔及費用負擔、差額地價相互清償、計扣抵費地等作業之依據。


重劃前後地價查估之適當與否,關係到分配設計成果是否正確,負擔是否公允,地主相互間之清償是否合理,及抵費地之配置、出售等問題,故重劃前後之地價查估乃為土地重劃交換分配計算負擔之基礎作業,為重劃成果是否合理公平之主要關鍵,自與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作為計徵土地增值稅及地價稅依據有別。


文章來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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