嘔死了!大樓房屋稅 比別墅還高


聯合 更新日期:2011/10/02 10:25 記者曾增勳/桃園縣報導



「我住四十多坪公寓大廈,為什麼房屋稅比鄰居百坪別墅還要高?」


五月才繳過房屋稅,桃園縣多名住大樓的民眾發現,自己的房屋「身價」不高,房屋稅卻比「豪宅」高出一等,認為違反課稅公平精神。


立委孫大千也是「後知後覺」受害者之一;得知同區大樓房屋稅,竟比旁邊透天別墅高,直呼「怎麼會這樣,我就住大樓,這太不公平」。


他說,別墅豪宅房屋稅比多數住大樓的中產階層低「沒道理!」


桃園市住大樓的游姓市民,日前無意中與一旁住別墅的鄰居談起,才發現自己住大樓四十二坪的房子,房屋稅六千八百元,竟比鄰居百坪別墅高出三百元。


「三百元不多,但貧富相比,這種稅繳得很嘔!」


他抱怨相關單位坐視這種現象多年,「太不公平」。


記者向桃園縣稅務局查詢,稅務局坦承,的確接到很多民眾喊冤,但強調「依法課稅,沒有違失」。


稅務局表示,大樓房屋稅高、別墅房屋稅低,主要是房屋稅計價二、三十年來,都是以工程造價為課稅標準,大樓造價成本貴,別墅低,所以房屋稅評價就變成「大樓愈高房屋稅愈貴,全省都一樣」。


本報記者追查發現,游姓男子住十四層的大樓,旁邊是十二層大樓和五樓透天別墅,同樣四十二坪的大樓,他的房屋稅約六千八百元,十二樓的住戶約少一百元,別墅房屋稅少三百元,「房子愈高愈貴,等於懲罰大樓住戶」。


桃園縣稅務局官員承認,多數人觀點認為,同一地段別墅要比大樓值錢,房屋稅應比大樓高,怎會房屋稅卻比大樓低。


稅務局說明,以鋼筋水泥造的房子論,十四層大樓每平方公尺四九五○元,十層大樓三九五○元,五樓透天別墅二八○○元,這種以造價的課稅標準,除非檢討修改,否則沒辦法改變。


一位同樣住大樓的稅務局官員說,有可能住龜山鄉大樓的民眾所繳的房屋稅,要比住台北別墅還貴,很多民眾反映不公平,他個人也有同感,覺得沿用廿幾年的房屋稅計價標準不合時宜,應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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