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P生活法律報:到底該怎麼跟獅子座的女生好好的一起
到底該怎麼跟獅子座的女生好好的一起生活呢 因火災引起鄰居財產損失之責任
友人以我當人頭購屋出租,卻不繳房貸!
到底該怎麼跟獅子座的女生好好的一起生活呢
<問題>
我的女朋友是標準的獅子座女生,她的外型相當亮麗,而她的所作所為也都相當容易引人注意,每當我們一起出席聚會,我也都感到很有面子。可是,這樣的女人開銷也大,所以我必須花費更多的心力與時間在我的工作與和她合資的事業上,沒想到,她竟然跟我說她無法忍受我不再視她為重心、甚至有忽視她的狀況。我盡所能的跟她溝通,告訴她這是我尊重她個人生活空間的一種做法(當然有一部分是我根本無暇理會),但她總不這麼認為,甚至還跟她騷莎的舞伴約會開房間(這部分我花錢請徵信確認過,她也承認),原因竟是她覺得舞伴比我重視她!天阿,雖然很想給她一耳光,可是我還是忍了下來,只是,當我們一旦有爭吵時,我就沒辦法不想到她曾經出軌的事情,而所有的溝通也都無法進行,是不是我不適合與這樣的女生在一起?或是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跟她好好溝通呢?目前她不可能離開我,因為我們的公司我出資她掛名,一但她選擇離開,分不到一毛錢,跟我在一起,花錢無虞,只是這樣綁著又能有什麼好結果呢?請給我一些建議吧
到底該怎麼跟獅子座的女生好好的一起生活呢?
<解答>
從您的信中我可以看到,您是個很願意對情感付出和為自己所愛努力的人,如此,跟您在一起應該是幸福的美好的,因此應該是 好 的事,為什麼現在反而不是這樣呢?這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您的情感生活從您引以為傲轉變為現在的無奈與矛盾。
我看到您好努力維護這段情感,從經濟工作時間分配陪伴等,您用您自己認為能滿足女友的方式去努力,也真的都做到了,雖然這樣也讓您精疲力竭,不過您還是選擇這樣做;就您所說的,這樣的努力讓您很難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女友,不過您盡力了!然而看起來,這樣的狀況並不符合您女友的需求,讓您們之間產生了距離慢慢的漸行漸遠。我想您一定有感覺到彼此之間有所不同,要不然您不會想到要請徵信社做調查,我不知道是什麼讓您採取這樣的行動,但我可以感受到這行為背後有很大的不信任擔心與害怕,當時的您一定承受很大的壓力與難堪......
不過很佩服您能 理智 的去面對與處理,這對重感情的您來說,一定是個很大很大的傷害,雖然如此,您並沒有不當的行為傷害自己或他人,這真的十分值得稱許!您真的很棒!
您問我該如何?可是我更想關心您受傷的心!因為該怎麼做,您比我更清楚。就我看到您目前是選擇繼續維持這段感情,可是好多的問題阻礙您繼續走下去,您提出無法溝通不適合等,這所有的問題,在我看來只有一個因素,那就是您因受到情感背叛而受重傷的心!它在流血流淚可是您卻對它視而不見,傷口不會因為您蓋住它就自動痊癒,它只會因為您不去醫治而發炎感染甚至潰爛;因此您的理智讓您可以好好處理維持日常的運作,可是情感的傷,總是出奇不意的影響著您,讓您總是憶起受到背叛的感受,而無法好好面對彼此與溝通。
在您做決定前,請先好好治癒您受傷的心,找專業的心理師談或跟好友訴苦....等,請找一個最能抒發您的壓力能安撫您情感的方式,旅遊看電影等,適合您的都是很好的方式。當然治癒需要時間,在您的情緒有較多的抒發與平穩之後,您再來好好評估,對於這段感情您想要的是什麼呢?情感在您的生命中占有多大的份量?對您來說情感是具有什麼意義?對您來說情感的真諦是什麼?....澄清這些問題之後,我想您就可以有更清楚的答案了!
蔡淑慧心理師
因火災引起鄰居財產損失之責任
<問題>
我家住家型式是連棟的透天厝,頂樓(4F)是加蓋的鐵皮屋加內部裝潢,隔壁鄰居住宅型式亦同,差在自己當神明廳用,鄰居當儲藏室用。這樣應算違遧建築吧!
但因2007年x月x日近午11點多,一場火燒起,起火點為自宅 4F,原因為電線走火,導致自宅 4F 加蓋部份全毀,而鄰居則因溫度高而造成他們的鐵皮屋凹陷,但因他們的儲藏室放滿了許多的畫作、雕刻、藝術品等物品(因鄰居是美術老師及畫家)。雖火沒有燒過去,且隔了兩層的鐵皮,但因高溫而自燃,且損壞的藝品不少,故向我們求償 460 多萬(據他們說這價格已是打了 3~4 折了)。
目前的狀況是調解金額談不攏,所以在x月x日收到地方法院執行的假扣押的命令(目前房子是媽媽的名字,仍有250萬左右貸款要付),其中一個戶頭是專門收信眾捐出的蓋廟的錢也被凍結了(媽媽是幫神明辦事的人)約200萬。
1.因為是頂樓加蓋,誰知道他裡面放了這些高單價藝品,且因只有鐵皮凹陷無破洞,故他們自己的火險也不理賠他們自己。有價的藝術品不是應該要另外投保嗎,遧建築內的物品我們應負賠償責任嗎?
2.再者,像這種情形我們要賠嗎?如果要,那些藝術品是否有第三者的鑑定單位可以鑑定他的價值嗎?總覺得金額太高了。
3.收到來自地方法院的假扣押執行命令了,錢真的不能領,接下來要怎麼做呢?
<解答>
一、起火點在您自宅的4樓,所以這應該就是造成火災的原因,但是您有提到『火並沒有燒過去,而是溫度高而自燃』這點相當重要!因為這點表示對方對於受損財物並不是完全沒有過失,而是因為他們自己也沒有做好完善的措施,導致物品自燃,換句話說,最後結果可能您可以不用負責或則責任減輕。
二、他們的東西價值多高,是要對方舉證的!而且東西都燒壞了,他們如何證明裡面有多少東西呢?至於對方沒有將這些藝術品投保,跟您是否有責任是沒有關係的。就算有投保,保險公司理賠給他們之後,還是會轉而向您求償的。至於所置放的東西價值多少?是有專業的鑑定單位可以鑑定,但是鑑定藝術品的單位就比較少,而且鑑定費用也不知道多高。但是,這鑑定的問題應該是由對方來頭痛的,畢竟您可以先否認他們根本沒有所謂這些東西在裡面。
三、收到法院假扣押命令,您應該先寫個文給法院,請法院命對方起訴,不然過了30天不起訴,法院就應該解除查封。另一方面,要找出證據證明那個帳戶只是信眾捐助蓋廟的錢,不是您媽媽自己的錢,並且請求法院不能查封那個戶頭。
四、最後您這個案件一定會上法院訴訟的,所以請您做好心理準備,並且這種案件強烈建議您一定要聘請律師,對方既然懂得做假扣押,勢必已經聘請了律師準備對您媽媽提出訴訟,所以千萬不要大意了。
颺理法律事務所 劉家榮律師
友人以我當人頭購屋出租,卻不繳房貸!
<問題>
我男友(甲)去年一月用我名義購買房子。因朋友關係信任交給他處理出租事宜(無訂契約)!當時甲方告知我是出租給一位從事水晶的男子! 去年11月,甲方去大陸洽商後,彼此聯繫斷斷續續!之間接到銀行通知我房貸2個月沒繳!今年一月我接到一位小姐(乙方)寄給我存證信函,說她去年四月向甲方租房子(出租人是甲方名字),以100萬元為押金,每月房租是則以押金100萬元的民間利息相抵!我收到存證信函後,多次與甲方聯絡證實,但無法證實,因為甲方開始逃避,最後甲方電話被停話,以致無法聯絡!最後已經失去聯絡不知去向!我自認倒楣遇人不淑,斷絕彼此關係!在/96/xx/xx日我寄存證信函告知甲、乙兩方聲明:我已與甲方斷絕朋友關係;關於乙方信中所提的租賃內容我皆不知情!基於乙方與我之間並無任何租賃契約。依『土地法第100條之一、二』『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請求96/oo/oo前返還房屋。昨、今天打電話與傳簡訊給乙方,要確認是否搬走?如沒搬走,我想進一步協調!但是乙方都不接電話!我聯絡管理員得知乙方仍住在我的房子未搬走!
1 請問接下來我要怎麼做? 我要向法院聲請協調返還房屋??或提出訴訟返還房屋?? 我的訴訟會贏??
2 因為她與我前男友的契約,我不知情,也從未收取100萬元押金一事!請問她有權利跟我要100萬?『我可出示我的銀行交易記錄來證明並未收受從我前男友轉100萬元的證明』
3 她這樣賴著不走,又不肯接我電話。 如果我聲請協調或訴訟,她仍置之不理!我要繳房貸,我不能跟她耗太久!剩下的存款不多!很擔心房貸繳不出,銀行會告我,把房子拍賣!
<解答>
一、依債之相對性原則,乙方與你前男友之間所簽訂之契約,僅存在於其二人之間,並無拘束你的效力。但是如果你有授權前男友以他的名義代理你處理房屋事宜可能就會有問題,惟此部分於訴訟上尚涉及舉證責任,主張之一方應負舉證之責。話雖如此,但你亦必須就自己名下房屋遭他人使用卻完全不知乙事為合理說明,始不致令人懷疑。
二、你可提出訴訟請其搬遷,至於勝訴與否尚須視訴訟進行狀況及雙方之舉證而論。尤其對方以所謂100萬元之民間利息與租金相抵,亦不無可疑。
聖文律師事務所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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