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房子嗎?我買給你 北市7成首購族 頭款爸爸付


時報 更新日期: 2007/08/08 10:14 記者:【李國煌/台北報導】



北市六、七年級首購族,七成買屋靠爸爸。這五年來,北市房價逐步攀高,最新公布的國建房價指數顯示,北市房價再創新高,民眾購屋壓力加重,台北購屋大不易。


依據信義、住商、永慶、中信等房仲業綜合估計,北市首購族,自備款靠爸爸、靠長輩支付的比重,大約佔七成,至於自己打拚存錢,憑自己賺錢買房子的首購族,大約佔三成。


永慶房屋副理梁惠燕說,以一戶八百萬的房子來算,自備三成要支付二百四十萬元,如果買一千萬的房子,就要拿出三百萬。


北市一年四萬件中古屋買賣件,其中一萬多件是首次購屋民眾,首購客戶中,有的是自己打拚存自備款,有的是爸爸出錢、給孩子靠。


那些類型的首購族,購屋靠爸爸?


信義房屋協理吳銘鴉說,這個類型的首購族,到房仲店頭看房子、洽談時,都會由父母、長輩陪同,真正要買房子、產權要掛在名下的孩子,大多沒有什麼意見。


年齡大多在二十來歲,三十歲以下,多屬六年級後段班、七年級生,年紀輕輕。


碰到房仲業務人員介紹房子,詢問買方意見時,孩子大多沒有看法,眼神都會轉向父母,徵詢父母的意見,買屋過程中,都是父母在表示意見,出錢的人最大。


房仲業務人員一看就清楚,真正要搞定的對象是父母,而不是房子掛名下的孩子。


自備款自己籌措、賺來的購屋人,購屋比較有主見,買賣比較阿沙力,因為是自己的錢、自己能夠做主。


吳銘鴻說,這種類型的購屋人,大多是年紀在三十二到三十五歲之間,六年級前段、中段班,甚至年歲更大,夫妻倆打拚一些年,終於存了三、四百萬元,可以做為購屋自備款。


在夫妻合力購屋,看屋的過程中,做買屋決定的,七、八成是妻子,老公則是最後再出面付錢。


住商不動產主任徐佳馨說,還有部分三十來歲的未婚女性,工作多年,儲存一筆錢買一戶小套房,打造自己的窩,這種靠自己買房子的客戶,最具自主權。


這種買屋靠爸爸的情況,南部更普遍,有些還是阿公、阿媽疼孫子,掏出自己的私房錢,給孩子相添買房子,吳銘鴻估計,買屋靠爸爸的比重,南部佔七成以上。


不管是靠爸爸、靠自己,付了自備款以後,後續的房屋貸款,買屋的孩子必須自己去承擔,不能要爸爸拿錢繳貸款。倒是,吳銘鴻也發現,近年來,北市首購族買房靠爸爸的情況,略為減少一些。主因是爸爸自己也不好過,物價上漲、房價上漲,爸爸的薪水卻沒漲,碰到公司出狀況,連退休金都泡湯,自身都難保,如何為孩子出錢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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