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 酒駕、犯罪不賠
更新日期: 2008/03/20 04:09
Q:台北市陳先生問:
投保意外險是否代表發生任何意外狀況,保險公司都會理賠?意外險是否也有所謂的除外責任?
A:金管會保險局回答:
意外險由於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色,多年來均為國人分散人身風險的重要工具,但消費者要注意,意外險並不是「發生任何意外」都會理賠,有許多狀況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
首先,消費者(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飲酒後駕車或騎摩托車,就是被保險人因酒駕而釀成車禍,導致自身受傷或身亡,經吐氣或血液檢測,含酒精量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的標準,保險公司就可以拒絕理賠。
其次,如果意外險被保險人、要保人、受益人有「故意行為」,或被保險人有「犯罪行為」,保險公司同樣不會理賠。
另外,由於意外險的保障範圍較一般壽險少,僅限「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導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才會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說,如果引起保險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並非意外,保險公司就不負理賠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意外險的保費與保障範圍,與被保險人的職業種類高度相關,從事越危險的行業,保費就越高,反之則越低。因此,一旦被保險人轉換行業,切記要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會依差額比例加收或退還保費。
如果被保險人轉業,未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並且是轉至較高危險行業時,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即保障額度必會依比例縮小,不可不慎。 (記者梁世煌記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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