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買超過還款能力房子
更新日期:2009/03/20 04:09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政府以優惠房貸吸引民眾購屋,但銀行業者提醒,獲得優惠房貸資格,前兩年的負擔固然較低,但千萬不要擴張自己的能力,購買總價過高的房子,以免優惠期過後,房貸月付金暴增,導致月收入無法支應每月的房貸還款支出。
上海銀行提醒有意購屋的家庭,特別是一般月入數萬元的小家庭,房貸每月需攤還的金額,最好不要超過家庭月所得的三分之一,即使貸款前兩年有寬限期或利率優惠,也須以優惠期之後的利率水準,來估算可承擔的房屋貸款額度。
以最近購屋的民眾來說,即使已申辦了「增撥2,000億優惠房貸」,也可以再申請青年安心成家專案,待取得「利息補貼證明」後,再將2,000億優惠房貸之外的其他房貸額度,轉為前兩年零利率的「青年安心成家專案」,以大幅降低貸款前兩年的利息負擔。
台北富邦銀行舉例,假設王先生在台北市購買了650萬元的房子,其中350萬元申請了「增撥2,000億優惠房貸」,另300萬元搭配銀行的一般房貸;但王先生未來若能取得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的利息補貼證明,就可持該證明向原貸款銀行將300萬元的一般房貸部份,撥出200萬元辦理前兩年零利率專案。
不過,上海銀行提醒,購屋民眾千萬不能因為前兩年利息負擔低,就買了總價過高的不動產。
以王先生的例子來說,如果購買650萬元的不動產,同時獲得「增撥2,000億優惠房貸」額度350萬元、「青年安心成家專案」200萬元,並搭配一般房貸100萬元,同時再申請兩年寬限期,前兩年每月還款金額將僅5,698元,但到第三年起,每月還款金額將大幅增加至3萬4,245元,差距高達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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