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法拍屋 優先選法院點交物件
多方調查背景 調謄本查明細項
【連珠君╱台北報導】法拍屋的得標者,因不受法律上「物之瑕疵擔保權」的保障,不論屋況如何,就算拍到的房屋是凶宅,拍定人仍須概括承受。由於購買法拍屋無法事先進入屋內查看屋況,專家建議,一般民眾除了優先選擇有法院人員陪同點交的物件外,拍賣前多方調查該物件的背景,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保障權益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分析師邱太煊表示,無論是購買法拍屋或是一般房屋,房子周邊的環境、交通、學區,甚至所屬社區的管理狀況等,都是事前調查不可少的動作,「但一般房屋買賣,買家對於屋況瑕疵都有請求權,法拍屋卻沒有。」因此,購買法拍屋前調查要更仔細。
由於許多資訊只能多問才能得知,現場勘查絕不可少,例如詢問左鄰右舍或當地房仲,可得知該法拍屋是否為凶宅,若發現建物有鋼筋外露的情形時,可至台北市建築管理處網站查詢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則可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查詢。
法院公告可獲資訊
鎖定區域與符合購屋預算的物件後,建議一般民眾選擇法院有點交的物件。因房屋目前仍有租約,或產權有糾紛的物件,法院通常不點交,有點交的物件就相對單純,未來將有法官與書記官陪同交屋。
此外,從各地方法院的法拍屋公告中,也可得知不少物件資訊,104法拍屋總經理籃茂山表示,法拍屋的拍賣底價,為土地價格加上建物價格,備註欄內即有標註加總後的底價,以及保證金的金額,屆時法院拍賣時,必須準備足額的保證金才能投標,可用現金或銀行本票支付,但投標金額必須高於土地與建物價格加總後的底價。
「人空屋空」最單純
確定物件金額後,則要再調出該物件的謄本,因法院公告上,只會顯現物件的主建物與附屬建物面積,但公共設施與停車位面積卻無載明,須由謄本得知。
最後,須注意公告中的「使用情形」欄位,可得知查封時,房屋是否有人佔用,以及租約與其它情形。許多人都有要找尋標註為空屋物件的迷思,因空屋指查封時,屋內無人居住;但裡面卻暗藏陷阱,且競標者多,得標價格通常不低。而其中,最單純的情形是「人空屋空」,只要做好保全程序,即可開鎖交屋。
若屋主不回來,但屋內留置很多物品,即所謂「人空屋不空」,或室內雖空無一物,但鄰居稱屋主尚有回來走動,及查封時雖為空屋,但屋內仍有人居住時,即有可能面臨屋主回來要搬遷費的問題,須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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