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 七月調漲 8行業 補助時薪10元




2007/06/07 09:58

中國時報 2007.06.07 
基本工資 七月調漲 8行業 補助時薪10元
蔡慧貞、朱武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日宣布七月一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減緩調漲對中小企業的衝擊,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昨日同步提出針對僱用五十人以下特定行業的中小企業,包括速食業、餐廳業、飯店業、飲料業、大賣場超商加油站等,每人每小時十元的補助措施。


    超商等企業 年補助四億


    配合基本工資調漲,補助相關企業雇主的經費,勞委會將動支「就業安定基金」。其中,員工在五十人以下的超商等企業,可獲的補助金額每年約四億元,預估可讓這些企業聘雇約三萬七千名時薪勞工;而弱勢勞工聘僱獎助計畫則預計花一億五千萬元,補助企業聘用一萬五千名弱勢勞工。


    勞委會也將修改《雇主聘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把前述補助措施予以法制化,並在七月一日前公布適用。


    聘弱勢勞工 月補貼五千


    根據勞委會規畫,聘用五十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採時薪制、勞工每周工作未滿卅二小時,都可提出申請補助,但只限定速食、飯店餐廳飲料、大賣場、百貨公司加油站等八種行業適用;每聘用一名時薪勞工,勞委會即補貼企業雇主每人每小時十元,補貼期間一年。


    在促進企業聘用弱勢且失業勞工方面,連續失業達五個月者、負擔計的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更生受保護人、四十到四十四歲失業者、受暴或性侵害者、因家庭因素退出職場二年以上婦女等十類,企業只要聘僱一人,屬於全時工作者,勞委會就補貼業者每人每月五千元,最長補助期間是一年。


    若業者以時薪制聘用前述之弱勢勞工,勞委會以每人每小時十元補貼業者,補助期間最長一年。


    由於基本工資調漲案將從七月一日生效實施,屆時,已在台的外勞廠工是否須另簽訂新契約?勞委會職訓局表示,基於「新法優於舊法」原則,新工資的一七二八○元就直接替代適用,不必再重簽勞雇契約。但屬於看護工、幫傭外勞,因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其工資多少?要不要調漲?也是由勞雇協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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