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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一號布萊德──超完美情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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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布萊德打電話來時,我衝到對講機前,踩著克萊兒的高跟鞋的腳突然失足,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我扭傷腳踝,但換鞋已經太晚了,我把腳痛擱到一邊,跛腳走到門口。
布萊德走進來說:「嗨。」
「嗨。」我回答。
我們很快擁抱了一下,我仔細端詳他,看起來沒有以前帥,他穿著白色卡其褲、亮藍色外套,白色襯衫扣到脖子上挺得很直。
他唯一趕時髦的時期,是我帶他去GAP買衣服的那一年,我挑了三條黑色緊身牛仔褲和T恤,我幫他試穿衣服直到銷售員大叫:「試衣間只能有一個人!」還威脅要叫經理來。
他的棕髮太短,畢業後他就一直留這種上班族髮型,我比較喜歡他的鬈髮,有種白人男孩頂著黑人蓬鬆鬈髮的感覺,那是我的手指曾經伸進去探尋的地方。
他的體重增加了,不是胖但有點龐大,留短髮的他,五官看起來好像是被隨意潑濺上去的樣子,像極了一隻鴨嘴獸──大耳、鼻子、眉毛。喔!不,我竟然還愛著他。
為了讓雙手保持忙碌,我一直拿東西給他看:一本印有我兩篇文章的詩集、我在《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的精采剪報。
「大部分資料我在網路上都看過了,我查過資料。」
「真的嗎?」我給他我的前兩本書,一本是《內在醫學》的詩選,另一本是我的幽默文集作品《男性──女性字典》。
他說:「我讀過妳的幽默書,很荒謬。」
「你買了?」
「從亞馬遜網路書店買的。」他說。
出書會有一種無形的收穫:如果你認識的人想找你,這本書就留下很好的追蹤線索,但相反的,這也是一種暗藏的危機?
他遞來他的稿子,我打開書,從介紹篇開始閱讀,這篇講的是雄性飛蟲如何利用食物吸引能生育的雌性,就像一名華爾街貿易商和女模特兒約會,總是先請她吃晚餐,然後很快就能贏得她。
就社會生物學來說,這本書富有娛樂性,雖然將人類的配對儀式和動物相比,等於對女性性別歧視的合理化。
這次的會面就是為了這本書,不是嗎?
* * *
我看著布萊德,發現他比我更不自在,他的手伸進公事包拿出更多東西,包括書商目錄裡的其中一頁,顯示他的書是秋天的重點書;《出版人週刊》對他的書給予明星式的評論。
「我找到六個排版錯誤,還把個人小傳中的『布萊德里』改成『布萊德』。這樣好像比較有自信、誠懇,妳覺得呢?」
我想,他依然是愛我的,但隱藏在這些剪報的背後,布萊德現在變成一個神經質的自由作家,醉心於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印成鉛字,生物學怪物變成了我的心靈伴侶,只可惜晚了五年的時間。真的太晚嗎?該死的,我還恨著他。
宛如奇蹟般,花費我兩萬元的心理診療諮詢,突然在這個時候產生功效,我聽見醫生G的聲音,我把布萊德的精裝書變小,把一個事實擴大,他一個人住,這個診斷是結論。
不管愛或不愛,布萊德都已經是過去式,問題不在我!他以前對我坦白,說我是他最親近的人,但是他四十二歲的時候,卻選了一個年紀小我一半的女學生,就像二十年後,他還是依然掌握住一半的我。
他巡視我家如森林般優雅的客廳,黑色雲緞長沙發、蕾絲邊的紫色綢緞靠墊,好舒適的窩啊!
這是我好不容易在這座混亂城市打造的巢穴,帶有一半城市奢華一半鄉村花朵與童稚的附庸風雅。我在布萊德眼裡讀出這一點,他覺得舒適,但有一點雅致過頭,這些他全看在眼裡。
他看著一幅加框、原本是《紐約客》裡的漫畫,上面是兩個戰神飛過華盛頓廣場的樣子,沒人注意到他們,其中一位轉過頭問另一個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在密西根人們可是很愛我們。」
「好棒。」他笑著說。
我都忘了他笑起來飽滿帶著喉音的笑聲。
「我猜妳認識這個漫畫家,妳還記得我到《紐約客》找妳的時候嗎?」
這是我的魔咒,我記得每一件事。
他的手滑過橡木書架碰到我放在Tiffany相框裡的蜜月照片。
「妳在這個世界裡攀升得很快。」
他認識的我,是住在紐約市一間三百平方呎、髒亂且到處是書的小套房,我們最後一次做愛是在格林威治村的小屋裡,在我那個沒有床架的日式床墊上,布萊德清晨六點起床,穿上衣服。
「我愛妳。」他在我耳邊輕呼。
當時我很驚訝他用這個字眼,但之後他說的話更讓我驚訝:「我明天搬到波士頓。」
他甚至沒要求我和他一起去,就這樣離開了,我說不出話也無法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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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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