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齡多年的住家舊宅在何種條件下可免徵房屋稅,房屋稅免徵的標準應如何判斷


 


屋齡多年的住家舊宅在何種條件下可免徵房屋稅,房屋稅免徵的標準應如何判斷


 


房屋稅的徵免與屋齡無關有民眾詢問自住的房屋已超過三十年屋齡了,為什麼仍需繳納房屋稅?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稅免徵的標準,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才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這項免稅規定的前提是房屋必須供住家用,若供非住家使用,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


 


另若原免稅房屋有增、改建情形,使得新增、改建後之房屋現值總和超過新臺幣10萬元以上者,仍需按實際使用情形全額核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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