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的認定!!

何謂婚前財產?(遺產問題)

小弟有個問題請教:
如果父母原本已擁有一棟房子,女方過世,男方又再娶。

假如未來男方先過世的話,這樣新的女方配偶可以有權繼承這一棟房子?

之前有聽說婚前擁有的財產是不用和配偶分享,請問這個是否需在結婚登記時就要申請?適用在這個案例嗎?

謝謝

楊明翰 顧問(法助、遺產繼承、信託、夫妻財產、地政、贈與)

依繼承論,依據民法一一三八條規定,配偶有當然之繼承權,因該配偶於法律上之規定乃無新、舊之分,享有當然之繼承權。

而配偶"婚前"財產之規定,依據夫妻財產論,亦無須與另一半均分,無誤。因該婚前財產為夫妻雙方於締結婚姻前即持有之財產,該配偶之另一半無均分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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