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時薪低於95元 可提申訴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6/07 04:09



〔記者甘育瑋花蓮報導〕暑期將至,打工族如果發現雇主給予時薪有低於九十五元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形,可向花蓮縣社會局勞資課提出申訴。社會局勞資課呼籲各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是法律強制性規定並沒有模糊空間,違者可處六千至六萬元罰款。



「若勸導無效,就會開罰!」勞資課說,自去年七月一日行政院調整最低基本工資後,就開始不定期進行勞動條件查核。今年已查核八十六件經勞工申訴案件,仍發現多數雇主未依法給予最低工資。經勸導後,多數商家有改善誠意,但若複查仍未改善,就會開罰。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正職人員每月不得低於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部分工時人員時薪則不得低於九十五元。另外,雇主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勞資課指出,如果打工族發現雇主未依法給予最低工資,可上縣府社會局網站以電子郵件方式投訴,投訴電話八二二五三七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