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公共設施所有權人
敬告:
道 路 用 地 公 共 設 施 所 有 權 人
行政院會己通告遺產稅、贈與稅二稅將合一,稅率從50%調降至20%以減少避稅誘因並且不接受實物抵繳。
公共設施用地將無抵稅作用,另政府因財政困難無法向地主們
徵收公共設施用地,所以地主的權益進一步受到傷害。
您名下所持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做一個聰明的決定,
您可以處理或者不予處理,重要的是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讓您的權狀變成一張無用的廢紙,注意!政府的法令永遠是隨
著大環境在改變,但是道路用地的性質與特性卻是難以改變
的。
敝人的建議您可以考慮看看,一定可以保障您的權益,請您撥
打一通電話為自己創造財富並且避免先人的資產空廢,可以作
有效率的運用不會枉費先人的血汗留下來的土地。
建議:
(1)本公司以最誠意的心和最高的價格,與您洽購。
(2)洽購後保証該道路用地一成不變的繼續供民眾通行
和使用,讓您的愛心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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