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含塑化劑,看看【食品藥物管理局】怎麼說
 









化妝品與塑化劑在這一波起雲劑事件中,被搬上媒體發酵,看在眼裡,實在難過!


 


新聞每日一爆,這些天感覺自己像個塑化劑的滅火義消,有沒有真正起作用,不得而知。


 


好友、關心我的人,會提醒我:別太單純、別再管這種事,要懂得保護自己。


 


我了解:最好的朋友才會替我想「太多」。


 


但不說話、不澄清、不做最後可能的努力,那就不是張麗卿!


 


端午節前(六月2日星期四傍晚,趕在局裡下班前),我發了第一次信到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我高度期望TFDA能在放長假前對塑化劑事件能做更積極聲明的動作。


 


信寄到的第一時間,局裡就回信了、隔天一早也打了電話過來回應。


 


6月3日上午,我再次發信給大概連睡覺時間都沒有的洪科長。


 


也非常感謝TFDA在6月3日以[化妝品最新新聞]公布在官網做出完成的說明。


 


有關媒體報導化粧品含塑化劑疑慮乙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如下: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now_fod_list_no=11578&level_no=2&doc_no=80631


有關媒體報導化粧品含塑化劑疑慮乙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如下:(發布日期2011-06-03 21:00)



化粧品係為使用於人體外部之產品,且國際間研究發現,鄰苯 二甲 酸酯類塑化劑(DEHPDBP)不易經由皮膚吸收,然為加強維護消費者之健康與權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仍嚴格管制其使用。


 


目前雖然美、日等國並未禁止鄰苯 二甲 酸酯類塑化劑添加於化粧品,但是包括歐盟、東協及中國大陸等地區均將其列為化粧品之禁用成分。


 


我國參考國際間管理規範,並採取嚴格管制標準,業已分別於9442195511971028陸續公告,禁止化粧品添加Dibutyl phthalate (DBP)Benzyl butyl phthalate (BBP)Bis(2-ethylhexyl) phthalate (又稱Di(2-ethylhexyl) phthalate或DEHP)Bis(2-methoxyethyl) phthalate (又稱Dimethoxyethyl phthalate或DMEP)Diisopentylphthalate (DIPP)Di-n-pentyl phthalate (DnPP)Di-n-octyl phthalate (DnOP)7鄰苯 二甲 酸酯類塑化劑成分惟其若屬產品製程中不可避免之自然殘留,目前總殘留限量100 ppm違反者,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鄰苯 二甲 酸酯類等塑化劑可增加指甲油產品之延展性,或用作彩粧、香水、髮膠、沐浴乳等含香味製劑之「香料固著劑」,以避免所添加之香料快速釋出及維持香味,然依據目前國際間研究結果,該類成分於動物試驗中具有致癌性,並被列為疑似環境荷爾蒙物質。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業已責成各地方衛生局加強抽查市售化粧品,同時呼籲企業經營者,雖然目前國際間管制標準不同,然國內化粧品業者應遵守我國相關法定之規範,並善盡保障國人安全之責任,以免觸法受罰,另外提醒民眾選購化粧品時應檢視其標示是否完整清楚,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之產品使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之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之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www.fda.gov.tw/people_mail.aspx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

 


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doh.gov.tw,通報專線:02-2358-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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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急於寫信表達對塑化劑事件的關切,並未充分考量到信件潛詞用字的禮貌性或適切性,科技人也不具文采,憑著只是一股熱忱。在此與關心整個事件的朋友們分享當日發信的內容與心情。


 


To TFDA的信件----


 


洪科長您好:


 


近日的塑化劑風波,想必局裡已經忙翻天了。


 


肅清違法黑心廠商、要求商品要有安全核可認證,保護消費大眾、力挽國家商品形象,TFDA責無旁貸,大家辛苦備至,我能理解也感念在心。


 


 


這次的塑化劑事件,透過幾位醫師、學者、政府單位主管對媒體的發言,確實也給消費者了上了重要的一課。


 


但在現階段整個社會瀰漫在消費恐慌的氛圍中時,媒體無限上鋼的暗示化妝品、面膜、孕婦妊娠乳液、口紅、髮膠、沐浴乳、越香的產品越危險....,發言者可以完全不負責任、也看不到媒體能明確指出--是那個品牌的那個品項有塑化劑超量的問題,任由不成熟不負責任的言詞在媒體大大發酵!


 


消費者因為恐慌,反而變相要求化妝品業者必須比照食品一樣,逐一品項出示「檢驗報告」證明不含塑化劑。


 


化妝品業者這一個星期下來,苦不堪言啊!


 


強勢通路商(屈臣氏、康是美等),要求每個品牌要出示不含塑化劑的報告,否則下架。附帶要求:即使出示檢驗報告,未來被測到還是含有塑化劑,得負一切賠償責任、法律責任與商譽損失。



 


化妝品業者苦什麼?


 


打電話到塑化劑專線詢問~窗口答以「沒有要求化妝品送檢測、化妝品業者也可以去檢測自清」。


           


塑化劑的風波,無端地燒到化妝品業!


 


日昨我看到的又一個事實是~一家台灣品牌,被通路商要求提出所有品項塑化劑的檢測證明。檢測公司一支產品報價5000元,報價單上總金額是40萬元。


       


TFDA再不說話,每家化妝品業者,都得受拖累而不得不花這種測試的冤枉錢,每家少不了得花個數十萬至百萬元。


 


專門做代工的化妝品廠更可憐,數千種的產品送測,豈不要人家去搶銀行,要不哪來的錢?


 


(這種天外飛來的成本,真是重創本土業者,TFDA看到業者對政府遲遲不說話的無奈與失望嗎?)


 


如今消費者只知道「怕」,因為得不到明確的訊息!


 


如今大發災難財的無疑是所有認證的檢測公司!


 


TFDA不為化妝品業者說公道話,就是刻意放任圖利檢測公司。


 


(這是我對TFDA冷處理這件事的極大抗議)


 


政府對化妝品的管理,失去運作機制了嗎?


 


我厚顏代台灣化妝品產業向TFDA請求---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站出來講幾句公道話。


 


讓消費大眾清楚知道:化妝品並不需要、也不要求檢驗塑化劑,化妝品的塑化劑含量有法規限量標準,只要符合標準即可,不是要求「不含塑化劑」。


 


讓消費大眾清楚知道:政府一直有在抽驗市面上香水、指甲油等塑化劑問題較大的品項,呼籲一般的化妝品無須恐慌,呼籲通路商不要做無理無法律根據的要求。


 


多年來,我們(TFDA、工業局、我與眾多專業人士們)一直努力、克盡所能、不問回饋地付出協助台灣的化妝品產業能夠成長、茁壯、做出品質與品牌、跨步國際市場。


 


我們負有監督、要求的責任,更負有愛惜保護的責任。


 


產業對政府的期望不多、也不好奢求什麼,但在產業最需要TFDA站出來伸張正義的時候,請不要讓他們灰心失望!


 


疼惜我們的產業,我能做的呼籲以及能發揮的撥亂反正效果真的很有限,懇請TFDA能以更主動適切的方式處理,這才是民眾、產業與國家的福氣。



 


張麗卿 敬上 2011.6.2. /   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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