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預售屋 就像兩面刃

 

工商時報【蔡惠芳】

近40年來,預售屋的存廢,總是成為房價狂飆時的焦點話題,平心而論,預售屋制度就像兩面刃,利弊參半、優劣互現。

對於購屋客戶來說,最大優點,首先是付款輕鬆,可在2~3年施工期繳交房價3成作為自備款、手頭資金可作最有效運用,其餘7成於交屋後銀行撥款時繼續繳款;其次,客戶可於預售期間要求建商量身訂做,避免建材無謂浪費、減少建材廢棄物污染。

不過,缺點是必須承購景氣衰退期房價於交屋後下跌的潛在風險,自備款繳交期間違約被沒收的風險,以及無法掌握未來鄰居素質,銀行貸款成數於交屋後可能縮水,坪數誤差導致的合約糾紛,以及建商施工品質不如預期等風險。

對於建商而言,利用預售制,可透過財務槓桿原理,以一當百、以小搏大;不過,當通膨導致建材成本大漲,也將承擔盈轉虧、甚至財務危機的潛在風險。

然而,當彭總裁「控管預售屋」的一席話,再度喚起大家對於預售制度的檢討聲浪,究竟預售屋是居住不正義?還是強迫無殼蝸牛儲蓄購屋的入場券?各界看法很兩極。

這波房價狂飆,始作俑者是低利環境造就的游資浮濫,有漏洞可鑽的預售屋制度、加上不動產稅制千瘡百孔,使得游資無孔不入,趁勢炒作。

不可否認,預售屋行之多年以來,確實有投機炒房客介入牟利,尤其利用少數門檻超低的付款條件,讓預售制度成為房市短線炒作的絕佳溫床;近年來桃竹地區屢見不鮮的紅單、白單轉讓等亂象,也都是從預售屋制度所衍生。

因此,政府主管機關確有管理預售制度的必要;不過,檢討和管理預售屋制度,權責在於內政部,並不在央行,如何拿出積極性作為,提供全民安居樂業的環境,內政部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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