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清法通過 適用小商販極受薪階級




2007/11/21 13:01


立法院初審通過的這項草案 基於弱勢保障精神 主要榜帳卡奴和小額信用貸款者


只要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 或從事平均每月二十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活動者都是可適用對象 包括受薪階級 或計程車司機或小商販極小老百姓 都可能因此受惠


司法委員會昨天一口氣通過多達一百五十九條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      全案不必再經朝野協商 將直接交付院會審理 不過 行政院和立委對於清償順序持不同意見 行政院主張清償稅捐應 列為最優先 民進黨團將研尼翻案交付朝野協商 此法本會期是否闖關能有變數


新法首度納入更生程序和自然人破產幹唸得清算程序      債務人與銀行協商未果 可以選擇合理還款的更生程序 或宣告破產清償


依照新法 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貸款 房貸 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背負債務 必須先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銀行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      協商破裂才可聲請更生或清算


可提四至六年還款計畫


此外 為避免協商程序延滯債務人清理債務 法令也明訂 債務人提出協商20天內 銀行必須進行協商 若30天協商期協商破裂 債務人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 換言之 債務人最晚可以在50天內選擇聲請更生或清算


債務人未來可向銀行聲請更生      提出更生方案 包括清長成數 3個月給付一次以上的分期清償方法 最終清償齊不的超過4年 但有特別情事 可以延長到6年 換言之 可提出4至6年的還款計畫 債務人如果未提出更生 法院最終也可以裁定進入清算程序 分配債務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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