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10大死因 心臟疾病晉升為第3名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1/06 19:01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6日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今天公布96年勞工10大死因,惡性腫瘤 (癌症)和事故傷害持續高居前兩名,心臟疾病由95年的第4名提高為第3名。



勞研所是以96年勞工保險投保勞工資料,分析勞工死亡原因。10大死因第4名為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第5名為腦血管疾病,第6名起依序為糖尿病、腎炎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肺炎、傳染病及寄生蟲病、高血壓性疾病。



勞工與全國人口死亡率排序略不同,勞工事故傷害位居第2,全國位居第5;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全國勞工位居第4位,全國居第7位。



勞研所進一步分析死亡率第一的癌症,前3名死因為肝癌、肺癌及口腔癌,與全國排序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略不同。



全國第6名的口腔癌,在92至96年勞工族群中都高居第3位,96年每10萬勞工有8人死於口腔癌,比95年成長38%;若以行業來看,口腔癌死亡率以建築工程業較高。9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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