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雨遮需入圖 才算面積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7/30 04:09


〔記者林耀文/高雄報導〕國內房屋交易,經常因虛坪問題引發糾紛,立法院打算修法檢討,內政部也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將陽台、雨遮、主要樑柱、承重牆測繪,需記入竣工平面圖,且須「已計入樓地板面積」,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建商對此多樂觀以對,咸認可減少購屋糾紛。


據內政部統計,國內消費糾紛類型,以建築糾紛列為大宗,其中有關房屋交易時,虛坪認知差距,成為買賣雙方糾紛導火線。


這種現象,引起不少立法委員重視,日前更有近40位立委提案,打算針對虛坪問題修法檢討。


內政部順應立院提案,為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並確保登記制度的公正性與一致性,因此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必須在竣工平面圖上,載有「已計入樓地板面積」陽台、屋簷、雨遮等突出部份,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


高雄市建商公會副總幹事安家元表示,由於南部地區的住宅大樓推案急縮,加上房價與北部差距大,南部業者反而鮮少出現虛坪交易糾紛問題,對政府與立院修法樂觀以對,北部單坪房價高,房屋坪數即使差距一坪,也會出現數十萬元的落差,北部建商對修法內容,相對較中南部業者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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