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的遺產,可以分割嗎??

共有遺產該如何辦理繼承? 

家中有一筆山坡地和一間兩層樓的房子,父親多年前過世後,改登記在繼母的名下,今繼母已過世對於財產的繼承有幾個問題請教:

1.所有的孩子都是跟父親的姓,繼母所生的小孩,可以將他媽媽名下的財產都過 繼到他們二房這邊嗎?

 (註:大房跟二房有段時間是共同存在的,二房原為同居人,大房過世後,二房才順理成章的扶正)

2.土地方面是否能申請分割再繼承?需到哪裏申請?由誰申請?

3.至於房子目前是二房的小孩居住,本來是三合院他們全拆掉後只蓋靠近大馬路 旁的一棟,旁邊尚有一些建地,請問房子該如何繼承較為恰當呢?

4.倘若繼承都需繳遺產稅嗎?

5.是要找代書還是律師辦理比較合適?

房子是二房那邊出資蓋的

楊明翰 顧問(法助、遺產繼承、信託、夫妻財產、地政、贈與)


1.所有的孩子都是跟父親的姓,繼母所生的小孩,可以將他媽媽名下的財產都過 繼到他們二房這邊嗎?

 (註:大房跟二房有段時間是共同存在的,二房原為同居人,大房過世後,二房才順理成章的扶正)

遺產繼承,依據法律就親屬間之規定,除本生子女外,繼母與繼子女間,若於生前即有行"收養之實者,該繼子女亦有繼承之權利。

2.土地方面是否能申請分割再繼承?需到哪裏申請?由誰申請?

土地原則上亦有制止自由分割之限制。

但若系屬為農業用地者,該繼承即得不受分割之限制。

而土地分割管轄機關為地政事務所。

該分割當由繼承人始得申請。

3.至於房子目前是二房的小孩居住,本來是三合院他們全拆掉後只蓋靠近大馬路 旁的一棟,旁邊尚有一些建地,請問房子該如何繼承較為恰當呢?

繼承遺產之分配,若其分配為不均或繼承人間無得協議者,最直接且逆耳之建議,則為全部繼承人皆全部共有該遺產,始為恰當。此為法定繼承之樣態。

4.倘若繼承都需繳遺產稅嗎?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額在法定免稅額內(1200萬)及相關扣除額內者,僅申報遺產稅但毋庸繳納至遺產稅負。

5.是要找代書還是律師辦理比較合適?

實務上,律師、會計師及代書皆有承辦遺產稅申辦之服務,但就不動產地政一事,理當由地政士(代書)承辦始為正確及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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