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3次 總面積90坪 設籍7~10年 土增稅優惠3版本 今公聽


中時 更新日期: 2007/07/30 04:39 記者: 唐玉麟/台北報導



行政院要求財政部放寬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限制後,財政部研擬,包括換屋次數放寬為至少三次;一生累計換屋總面積都市地區土地持分以不逾三公畝、約九○.七五坪;而設籍的住宅限制,則為七年或九年或十年,三擇一,即可享有優惠。


這項財政部研擬放寬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一○%限制案,財政部長何志欽本周一將首度舉行公聽會,聽取產官學與朝野立委意見後,將在今年九月立院開議時,提交立法院審議土地稅法修正草案。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孫克難說,為考量社會公平性,財政部研擬放寬土增稅自用住宅稅率的換屋次數、面積與設籍期限等範圍,應採嚴格條件,越少越好。


行政院指示財政部研議將土增稅優惠稅率一○%一生一次限制,改為「一生一屋」後,現任財政部常次張盛和曾說,為防止人頭戶或投資客氾濫,一生限制三次換屋,但何志欽稍後則表示,一生換屋不限次數、也沒有門檻金額,但要限制「本人」居住的住宅年限,例如五年或七年以上,即可享優惠,引起很大爭論。


目前財政部研擬版本,從換屋次數限制、面積限制、設籍限制等三方面考量,以合理放寬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財政部認為,一般人換屋階段,主要在新婚、婚後增加子女、老年人等,表明一生換屋至少三次較為適當合理。同時,財政部說,一生累計換屋總面積都市地區土地持分以不逾三公畝、約九○.七五坪;非都市地區土地持分為不逾七公畝、約二百一十坪。


學者孫克難說,這是土地坪數,而不是建物坪數,一般民眾一輩子用不完,建議越少越好,不能再放寬。


此外,財政部引用經建會住宅需求動向統計顯示,國人換屋時間平均為十一年,因此財政部認為自用住宅設籍期限的限制,建議為七年或九年或十年「三版本」,供各界討論決定。


所謂自用住宅設籍期限,例如某甲名下有三棟房子,但只有某甲設籍的房子住滿十年或七年或九年後,即可申請享有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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