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Q&A


















Q1.馬上就可以用到新的遺產及贈與稅規定嗎?

A:不行。必須等到總統公告後才生效,預計最快在農曆年前,新法才可上路,在生效日前贈與財產或繼承遺產,一律適用舊規定。


Q2.今年我已贈與111萬元給孩子,贈與稅免稅額調高後,我還有免稅額嗎?


A:有,新法將每人每年贈與免稅的額度,從原本111萬調高到220萬元,新法修正前,你已用掉了111萬元,修法後,你今年還有109萬的贈與免稅額度可用;但是若你修法前贈與超過111萬元,已繳的贈與稅不會退還給你。


Q3.已申報,但還沒繳稅或是沒繳清稅款的案件,要用新制還是舊制?


A:基本上,國稅局會以對納稅人有利的制度認定,民眾不用擔心繳冤枉稅。


Q4.遺產稅稅率大降後,遺產稅免稅額又提高了,那分年贈與還有必要嗎?


A:對遺產總額較高的家庭,分年贈與,仍是一個好用的方式,只是贈與免稅額調高到220萬元後,分年贈與的效果,可以更快速達成,舉例來說,分6年贈與,贈與額度就超過1,320萬元,比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高。若對孩子的孝心有疑慮,修法後更有空間,可以延後贈與,拉長觀察期。


資料來源/賦稅署、會計師




【2009/01/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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