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請外勞看護工?
一、準備文件明細:
1.申請人與被照顧人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
2.診斷證明書影本(附件一)。
3.僱工條件表。
二、申請監護工資格
1. 殘障手冊〝重度〞或〝極重度〞(先天性),符合特殊疾病
者。
2. 持勞委會表格至教學或地區以上之醫院,經醫生評定為
A. 慢性病患巴氏量表評定為30分以下。
B. 癌症病患巴氏量表評定為40分以下。
※符合以上A.B.二項即可。
三、申請流程
1.開立證明:請持醫生證明表單共4頁及照片2吋乙張,至醫院
開立證明,證明完成後醫生僅會給副本,正本由醫院傳遞至
當地縣府長照中心。
2.長照中心簽名:長照中心會來電詢問,並請親至縣政府社會
局長期照護中心簽名(不同縣市作法不同),並請於完成後告知
本公司。
3.勞委會提出申請:文件傳遞至勞委會後,備齊相關文件向勞
委會申請。
4.駐台辦事處認證:勞委會核准後,相關文件再送各國辦事處
認證。
5.選工作業:本公司將依您的需要,E-mail或履歷表給您挑選。
6.外勞入境:外勞入境前將專人通知雇主,外勞入境後在完成
相關作業後,送達雇主工作地。
四、申請方式
1. 由國外引進約45-60工作天,外勞入境後可在台灣工作三年,
印尼因作業較慢約60-90天。
2. 申請轉接約21-30天,依雇主需求至就業服務中心登錄網路
承接,每星期四為承接會議,外勞可工作時間,視外勞已在
台剩餘之工作時間而定。
五、雇主負擔費用說明
1.薪 資:每月NT$15,840元。
2.加班費:外勞每7天休假1天,不休假加班費528元/天。
3.健保費:投保金額NT$17,280元,雇主負擔:802元/月,
外勞負擔:236元/月。
4.意外險:雇主應提供外勞意外險30萬以上,本公司代辦第一
產物意外險50萬,每年458元。
5.就業安定費:監護工2000/月、幫傭5000/月,每三個月繳一
次,勞委會繳款單會郵寄雇主通訊地,請準時繳交,會有滯
納金。
6.代辦申請費用全免:本公司負責申辦各項流程、代付相關規
費及外勞在台 期間各項作業及專職翻譯人員為您服務。無四
十天試用限制,外勞於任何期間不符合您的要求,免費幫您更
換新工。
7.雇主聘僱外籍監護工,每月平均負擔約(外勞全年無休)
NT$20,166元
文章來源:yahooo知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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