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申請外勞的資格是什麼?


 


製造業外勞申請資格(一)
申請資格:
一、屬非傳統產業之製造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且其中機器設備加廠房之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
上,並經會計師簽證認定者。
二、屬傳統產業之製造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
且其中機器設備加廠房之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
元以上,並經會計師簽證認定者。
三、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之產業,並經
中央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公告內容者。
說明事項:
一、前項投資金額包含土地、廠房、設備及營運資金等項
目,依雇主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
理機關申請核列為重大投資案之日起前四年六個月,連
續三年期限內所完成之土地、廠房、設備及營運資金等
實質投資金額認列。
二、中央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
管理機關得就前項規定條件實地查核。
三、非傳統產業及傳統產業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
製造業外勞申請資格(二)
外勞申請人數計算標準:
一、屬非傳統產業之製造業申請外勞人數,合計不得超過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預估建議製造工人數之百分之十。
二、屬傳統產業之製造業申請外勞人數,合計不得超過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預估建議製造工人數之百分之十五。
三、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雇主申請之外勞人數,合計不得
超過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預估建議製造工人數之百分
之四十。
外勞引進人數計算標準:
一、屬非傳統產業之製造業,外勞人數不得超過雇主就同一
案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乘以百分之十之人數。
二、屬傳統產業之製造業,外勞人數不得超過雇主就同一案
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乘以百分之十五之人數。
三、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雇主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不得低
於僱用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六十,且每申請引進外勞二
人,應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三人。
說明事項:
一、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以申請當月前三個月雇主聘僱國內
勞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減該重大投資案完工前六個月雇
主聘僱國內勞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計算。但國內勞工為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每聘僱一人得以 國內勞工人數
三人計算。
二、參加勞工保險人數之採計,以聘僱期間滿三個月且申請
當月前一個月之工作總時數達一百十二小時以上之在職
者為限。

企業申請外勞所需文件(一)
工業局部份 (一般申請)應檢附文件
A、重大投資案件因勞力短缺請求協助申請表(表M342)
B、重大投資案件資料表(表M342A、M342B、M342C)
C、重大投資案新購置機器設備明細表(表M342D)、如土地所有權狀、發票、進口報單、或其實際支付憑證等,並應檢附會計師簽證文件。
D、重大投資案生產所需人員配置預估及初審表(表M342E)。
E、列有營運資金者,應附營運資金計算方法及會計師簽證文件。
F、投資計畫書。
工業局部份(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應檢附文件
A、製造業24小時輪班業者申請引進外勞申請表。
B、製造業24小時輪班設備名稱及人員配置預估表。
C、工廠登記證影本或縣市政府免辦工廠登記證證明文件。
D、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E、最近一年依法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之機器設備明細);工廠設立滿二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應檢附營業稅表(401表)及機器設備之財產目錄;若未滿二個月者,無需檢附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但仍需檢附購置機器設備之發票及財產目錄。
F、工廠生產流程圖、機器設備之人機配置圖、工廠平面圖及最近一個月之輪班表。
G、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H、資源化工業類別另需檢附下列之一之資格證明文件: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通過公告再利用檢核者、公民營廢棄物處(清)理機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工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
企業申請外勞所需文件(二)
就業服務站部份應檢附文件
A、公司三證照影本(包含公司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
B、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C、經濟部工業局核准函正本
D、委託書(公司提供表格)
E、求才登記表(公司提供表格)
勞委會部份應檢附文件
A、申請書(公司提供表格)
B、公司三證照影本(包含公司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
C、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D、求才證明書正本
E、聘僱國內勞工之名冊正本(對求職人應微而未錄用者,應註明理由)
F、當地縣市政府開具雇主無違反相關勞工行政法令規定證明書應檢附﹕
*最近六個月之勞工退準備金收據影本
*最近六個月勞保工資墊償金收據影本
*公司三大照
*僱主身分證影本
G、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正本(公司提供表格)
H、最近二年內未曾資遣或解僱本國勞工達一定比例切結書正本
I、經濟部工業局核准函正本
J、會計師查核所發之公司財務健全證明文件正本(申請人數未達三十人者免附)


文章來源:yahooo知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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