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頌★幸福心靈報 |
高速公路交警的忠告 |
隨著道路上的私家車越來越多,作為一名高速交警,在日常的事故處理崗位上,遇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因缺乏安全意識而造成嚴重事故後果的案例,下面,我將從自身幾年來的工作經驗出發,以一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處理員警的角度,來談一談高速公路行車的安全注意事項,希望能對司乘朋友的行車安全有所幫助: 誠然,在地方上開車尤其是城市道路,我個人觀點: 安全帶的作用大部分是應付交警,實際作用並不大。而在高速公路上,繫與不繫安全帶,卻會在事故後果中產生天壤之別。 我出現場的2007年度的事故中,我印象中最少有兩起小車單方造成的死亡事故都是沒有繫安全帶引起的,其中一起是輛帕薩特自翻,車上只有司機一人,如果他繫上安全帶的話,我個人認為最多是輕傷,法醫鑒定為頸椎骨折致死,全是翻車時身體不受限制運動造成;第二起也是小車單方,在高速行駛時,前輪爆胎,造成車輛失控多次撞擊道路護欄。 共有司乘兩人,司機繫了安全帶毫髮無傷,而副駕駛上的乘客因為沒繫安全帶,且在放倒的座位上斜躺著休息,結果在車輛失控打時被從後風擋玻璃處甩出車外致死。 爆胎雖然不可預料,但在我們的事故處理中常常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如果是左前輪爆胎造成車輛失控撞擊護欄,撞的往往是右側護欄,反之亦然。 究其原因,在車輛爆胎時因胎徑及摩擦係數的不同,車輛的運行軌跡將偏向爆胎的方向,爆左前輪向左偏,爆右前輪向右偏。 而司機在打方向糾正時,指向性能反映在已爆胎的車輛上是有一個遲緩性的,加之因爆胎造成的慌亂,常常造成糾正過度,從而人為加劇車輛的失控,致使左前輪爆反而撞上了右邊護欄,甚至連續多次撞擊左右護欄的現象發生。 正確的做法是在車輛爆胎時,首先要緊握方向盤,不管車頭向哪偏,給一個固定的糾正角度(與你的實際車速有關)並用力保持,同時不要採取緊急制動 (煞車)。 因為這時車輛的制動能力在縱線上是不平衡的,讓減速行為掌握在受控制的過程中並努力保持原來的行車軌跡,切忌急打方向糾正。 如果你駕駛一輛時速 100KM的小車,假設你身高170CM,從你眼睛發現情況,到大腦做出判斷,再反映在車制動,生理上的反應時間是1.7S左右,而這時你的車輛已經前行了47.2M。40米的距離!會包含多少無可奈何的生命!我們曾經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110公里我們才紀錄),有輛小車竟然跑了 203KM/H,看著照片,我們都說這個駕駛員遲早要報銷。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別人無能為力。對於超速行為,我只有兩句話:一句是“十禍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車”。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車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們手邊有寶馬745,有保時捷卡宴,還有S80,不管日本車、歐洲車,只要超速出事,該死死該傷傷,一點不耽誤。 我國最高等級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KM/H,這是寫在安全法的法定最高時速,這不是沒有根據的。據國外資料,如果一輛時速超過 160KM的小車發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繫安全帶,司乘人員的死亡率是100%!記住,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敬告那些喜歡一上高速就把油門踩到底的司機朋友,祈禱你的輪胎安然無恙罷。 回到家後檢查車輛,原來是雨刮連杆掉了一個螺絲,一毛錢都不到的維修成本造成了多大的麻煩和隱患! 當您在路上見到類似的警告標誌時,一定要有意識的降低車速並保持車距,同時做好應對緊急情況的準備,畢竟,距離產生美,這點用在與老婆恩愛相處及安全行車上都很有好處。 後來通過和當事司機聊天才知道,白天要裝卸貨物、維修車輛、辦事找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路政、超限和交警白天都在路上,晚上行車麻煩更少!這就造成晚上是各種事故的高發時段。 作為小車的司乘人員,在晚上行車,流量大、密度高,跑著“不爽”還是其次,重要的是忙了一天的大車司機,大部分涉嫌疲勞駕駛、更有證駕不符、違法駕駛等大比例牽涉其中,給行車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 而且大車的座位較高,高速公路的中央隔離根本擋不住對面射過來的一串車燈,大車司機幾乎是在半眩目的狀態下開車,你願意一路上和這樣的司機們一同馳騁嗎? 相信我,那些變道超車的大貨車在變道前,能有一半在觀後鏡看一眼的就算阿彌陀佛了,更何況你是小車,不容易被發現且車速更快。 而且,晚上超車時,不要一直用遠光燈,在你距離被超車輛尾部二、三佰米時,最好切成近光燈,這樣前車才能更好的判斷你與他的距離從而不會誤判。要知道,在路上讓其他車輛更清楚地看到你,與你是否能清楚看到對方是同等的重要。 說到這,想起在市裡經常有晚上不開車燈或者打著遠光會車的摩托和機動車,他們自認為自己能看清路面和其他車,而別人是否能看清他們呢?那都是一些自私而且毫不體諒別人的人,我一直很鄙視這些人。 我們出現場發生堵路時最頭疼的就是小車佔用緊急停車道,造成我們無法及時到達現場。因為小車佔道,我的最高紀錄是提著勘查箱步行七公里出現場。 當時的心真是既生氣又無奈:你也不想想,既然已經堵路,在交警沒有到達現場前,你能插上翅膀飛過去嗎? 七、八十噸連車帶貨翻在路面,沒有吊車、施救車現場路面能通行嗎? 你堵的雖是交警,其實堵的也是你自己!這都不算是重要問題,最重要的是這些人沒有意識到前面的情況也許很危急,有些人可能正在流血、正在被困,在救援車輛沒有到達現場前,你卻把別人的求生希望給堵的死死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可能因為你佔用緊急停車道而使救護、救援車輛不能及時到達現場、可能因為你佔用緊急停車道而使救援車輛只能冒危險逆行或從中央護欄調頭,徒增風險! 可能因為你佔用緊急停車道而間接造成他人死亡!根據我國的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對非緊急情況下佔用緊急停車道的行為處罰金200元,並處扣六分!
後來隨著人員的增加及為了快速出警(有時早到現場十分鐘可能就能救回一條人命)我們分成了兩個事故出警點各轄一段,可就是這樣,在自己的轄區一圈也要兩、三個小時。 有時經常接到這樣的事故報警:雙方發生了簡單的刮擦或追尾,事實無爭議、無人員傷亡、財損不大、車輛能夠移動,可無論我們怎麼在電話中勸,雙方當事人就是不肯將車移到路邊!一定要我們到現場“照相”後才肯動車!七八十公里呀!最快也要四十分鐘一個小時!有時為了百十塊錢的損失,兩個車橫在路面阻塞通行致使堵路達十餘公里!碰到這樣的司機,我捶他的心都有!你為了自己的些微利益,不聽交警的勸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車輛滯留路面引發二次事故怎麼辦? 如果你的車輛滯留路面,致使後面堵路造成事故怎麼辦?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發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一定會大於你的小事故。 到時,後面的事故當事人如果起訴你,雖然你可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你百分百要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撞傷的、撞殘的每年都有幾例,究其原因,就是您從車窗外扔出的那一個個飲料瓶,砸壞了來往車輛還是小事,我相信被砸得一定也不會放過你。 可是就用那一個個小瓶子去換一個雖不富裕但卻鮮活的生命,您於心就忍嗎?當您搖下車窗拋棄廢物時,您可能就是一個間接的殺人兇手! 高速公路行車最怕的是什麼?是停車!在高速運動的車流不管因為什麼原因致使道路堵塞而停車,最可怕的事情就可能要發生了。這裡我要重點說一下: 小車,碰到這種情況,小車司機發現前方道路堵塞時,一定要馬上看觀後鏡有沒有大貨車跟著你,如果有,一定要提前減速並打開雙閃燈提醒後車注意,給後面的大車充足的距離和時間減速,如果後面的大車按喇叭或向你不停的閃燈,相信我,他一定是煞不住車了,你一定一定要加速往緊急停車道內鑽!哪怕會刮傷你的愛車。 你或許會問,後面的大車為什麼不停下來?相信我,他不是不想停,他太想把車停下來了!可是你見過核載九噸卻拉五十噸的貨車嗎?你見過核載十九噸卻實載九十噸的罐車嗎?你見過核載三十噸卻實載一百三十噸的巨無霸嗎? 交警早已不允許處罰卸載超載車了,你看看路上的大貨車們,十輛車有九輛半都或多或少的超載,不超就沒有盈利,不超就會虧錢!那遠不是交警一家就能夠解決的問題,碰到情況,尤其是下坡路面,你就是給這些個大半掛車後面拴上一百頭牛也拉不停他!這暫且不提。還是要勸告所有碰到堵路的小車司機,將車停下後,就算外面在下刀子,也要全部離開車輛迅速移到路外,直到你的車後排上了七八輛以上的大車後,再回到你的車上!為什麼要等七八輛? 06年我手上曾有一輛車連撞十三輛車的紀錄,在我們大隊一直沒有人能打破,你願意你是第幾輛?實在不行,就從緊急停車道往前走,走上二三百米後,再找空位騰出停車道,寧願讓交警罰你貳佰元錢,也比命便宜!在這裡,還是那句話:緊急停車道是一條生命通道!一條你的逃生通道! 最後,我還有幾個簡單的實踐經驗想告訴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朋友: 畢竟,你的車輛不管停在緊急停車道還是加寬車道,不僅給您和他人的行車造成安全隱患,遇到夜間,還很有可能給預謀或流竄的犯罪分子提供難得的發財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