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豪宅贈子女(房地產常識)


(1)該子女當年度結婚


(2)房子超過640萬部分需繳贈與稅


【工商時報/陳懷瑜】

台塑王家以及頂新集團同時在日前舉辦豪門婚禮,王文洋及魏應交分別為他們的子女準備豪宅當作新居,國稅局表示,贈送的豪宅如果登記在子女名下的話,需要繳交贈與稅,稅率10%。

年關將近,趕著結婚的新人也較多,國稅局表示,基本上每年父母贈與子女的免稅額220萬元,不過如果當年度有子女婚嫁的話,可以再增加100萬元,如果是父母分開贈與的話,這部份的免稅總計可以達到640萬元都是免稅的。


許多父母都會有幫子女準備新居的規劃,如果父母是將房地產登記在子女名下,而該房子的總價值超過上述的640萬元的話,當年度當然就會產生贈與稅的問題,但是,如果父母提早在孩子一出生就開始進行財務規劃,父親與母親分別每年贈與(過去免稅額為111萬元),則孩子在20歲時,總計在名下就有4,000萬元,當然,這樣的金額應該還是無法添購上億元豪宅的。

國稅局將會對個案進行查核,贈與認定則以贈與的當年度為主,如果父母規劃得很好,加上是以貸款購置豪宅,只要房子頭期的自備款總額是子女名下的動產加上640萬元之內,就沒有繳交贈與稅的問題,否則的話,只要超過這個總數,就需要繳交10%的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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